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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我一直在关注一件令人既愤怒又痛心的事情,不禁感叹,这个世界的黑暗令你难以想象。
顿时感到,我和睦的家庭,幸福的童年是多么多的难得可贵……
没有想到只有恐怖片里出现的画面,却切实的发生在我们身边。
就在近日,黑龙江建三江江人民医院接诊到了一位特殊的病人……
一位四岁的女童的额头上的伤口流着鲜血,脸颊被烫伤,下巴左边少一块肉,嘴唇裂成两半,脚掌生满冻疮,浑身无数个淤青……目前,这位女童因受到强烈的头部撞击而导致脑震荡、颅内出血,多器官衰竭,医生正在ICU全力抢救。
我先不需要知道是谁,反正那个伤害她的人是一只彻彻底底的禽兽就对了。
首先,我真的为这个小女孩心疼,不谙世事的年纪却被人下此毒手,如果可以活下来,那也会称为一辈子不能磨灭的阴影。
其次,即使没有实锤我依然感到非常的愤怒,对伤害她的那个人愤怒,对那个不可以发现与及时制止暴行的父亲,而感到愤怒。
目前,这个继母曲某已经被警方关押,父亲也正在取保候审。
而本次小女孩入院之后,经过警方调查和医学鉴定,判定小女孩是长期受到虐待。
根据邻居描述,这位小女孩已经不是第一次来到医院了,而是前后已经来过两次,而每一次的原因都是受到了外伤。
小女孩的生母从警方那了解到情况,之前有一次因为女孩尿床,继母用拳头将女孩的鼻梁打断。并且在前几次小女孩受伤警方介入调查的时候,小女孩的生父与继母称小女孩有自虐侵向,跳舞摔的。
事情都已经到这一步了,如果说,这位父亲从一开始就不知道小女孩身上的上是怎么来的,你信吗?
你如果不知道,你干嘛要在第一次女儿受伤的时候欺骗警察?
你如果不知道,我就不信女儿进了这么多次医院,而且都受了严重的外伤,你就一点也不疑惑?你如果不知道,继母长期虐待自己女儿,一个每天跟自己同床共枕的人,一位是自己的血亲,你就不能发现一点点的蛛丝马迹?果不其然,说什么都不清楚,不知道,自己没有参与施暴,那是扯淡!
如今,女孩的生母也已经知晓此事,立刻从外地赶到黑龙江。因为疫情原因,从外地回来未满14天,她还不可以去医院看望女儿。只能通过警方了解情况,医护人员用手机拍摄的画面来隔空看望女儿。
隔着屏幕我就可以感受到一位母亲的无奈,即使这样我们依然可以在评论区看到一些奇奇怪怪的言论。离婚时,生母没有得到抚养权,孩子判给了生父,此后女孩一直在爷爷家生活。
在爷爷家都好好的,直到生父将孩子接到自己家,短短几个月时间里,问题就发生了。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是小女孩到底能不能康复,这位父亲最终可不可以被绳之以法,而不是在这谴责女孩的生母。
难道在你们心里这位母亲的形象必须是憔悴,邋遢,衣衫不整的吗?难道每一个人都要符合你心里所想象的样子你才可以不喷吗?从法律层面上来说,我国的法案并没有虐待儿童罪,只有虐待罪。
而故意伤害罪判起来就会严重很多,情节轻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残疾,重伤,甚至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对于我个人而言,一定希望案件可以按照故意伤害定罪。
近几年来对于虐童的案件我们也屡见不鲜了,受到伤害的孩子数不胜数。
情节严重的只能通过故意伤害的罪名进行判决,可是那些情节不严重的呢?
虐待罪是需要告诉的,难道让这些涉世未深的孩子当原告?
即使,这两只禽兽已经被司法机关羁押,但还有那些没有被曝光出来的事件呢?作为一位媒体人,我呼吁尽快出台虐待儿童罪,不要再有孩子受到非人的虐待了!
我也知道完善法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我只想说通过本次事件,国家可以尽快完善法律法规,让这些混蛋付出代价。
这件事情,之后我也会继续跟进,希望这位可爱的女孩可以快点好起来,那两个禽兽可以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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