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政府放开政策,艾滋病毒携带者、梅毒患者皆可合法卖淫

原创 2018年08月09日 今日昆士兰



人类虽然是地球的主宰,但说到底仍旧是这个星球上演变物种之一,和其他动物一样对生理的需要令其保留着最原始的冲动,并为了生命的延续一代代的交配繁衍。


经过上千万年的演化,伴随着精神世界的发展,虽然人类道德爱情观念变得越来越复杂,但却仍然摆脱不了最原始的生理特征——性。

人类对金钱物质的向往以及原始生理的渴求两者相互结合,再伴随着性观念的转变,孕育了一个历史性的服务行业——性交易,卖淫。

相较于传统的东方严厉打击这种“违法行为”,西方社会更“坦率地”接受这种用金钱换取性服务的行为。而澳大利亚,绝对是西方社会中相当前卫的卖淫合法化国家了

绿色地区性交易为合法并由政府管理控制;蓝色地区性交易合法,但妓院违法,性交易未受管控;红色地区性交易违法;灰色地区缺数据。


我们可以将澳大利亚分为两块区域:在昆州、新州、维州卖淫合法,政府会对允许经营的卖淫场所进行监管;其余州、领地不允许开设妓院,但个人卖淫行为合法,不受到政府管控。



据新南威尔士州艾滋病委员会(ACON)测算,澳洲每年都有近2万人从事性工作;此外,澳大利亚健康与人际关系研究协会曾做过一项关于性行为的调查,在1458名男性受访者中,有15.6% 的人表示,他们曾经“嫖”过;而在这个群体之中,97%的男性曾花钱找过女性性工作者,剩下3%则花钱找男性性工作者...澳洲性产业这么有发展,没有点噱头怎么赚顾客眼球?秉持着这一信念观点,全世界唯一一家上市妓院在澳洲诞生了


2003年5月1日,一家名为Daily Planet的妓院在ASX(澳洲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并且股价在发行当天即翻了一倍(0.5澳元—1.1澳元)!并且在年末攀升到了2.8澳元!

此外,该公司更是凭借着独特的经营风格,低调奢华的内饰以及高规格服务,在业内好评如潮,蝉联2004-2008年澳大利亚成人工业大奖

妓院内部

有非官方数据更是显示,澳大利亚每年有近千万人次光顾各类情色场所,如此可见澳大利亚性产业的火爆程度!


生意火是火,但在大多数澳洲人眼中,卖淫仍旧是一份不怎么光荣,耻于说出口的事。但在政府眼中,卖淫合法是通过议会投票通过的决定,性产业除了为人民提供需要的服务,促进就业,同时作为合法生意,每年会给政府创造及其可观的税收。

在澳大利亚,平等观念深入人心,成为民族心理意识的一个组成部分,理论上来说,不管你来自什么国家、你是何种肤色、什么人种、什么性取向、从事什么种类的工作,在这里都会被平等对待。


但是澳大利亚的性工作者们却认为自己没有被给予应有的尊重与平等,

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性工作者走进公众视线,游行举旗为自己从事的工作发声正名——卖淫在澳洲是合法的!并表示,和别的工作行业一样,性工作也是非常辛苦、具有含金量、竞争压力山大的行业!而且自己身为一名性工作者,不偷不抢,你情我愿,每天还奋战在辛勤的一线...

久而久之,越来越多的公众对待性工作者的态度也发生了180度大转弯,纷纷给予这个群体尊重与支持,并和她们站在一起高呼“职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我们都一样...”

终于,在这些“人权卫士”的不懈努力之下,一向重视平等的澳大利亚政府近期做出了巨变!

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向社会宣布,正式通过了新的性工作者法案,以此来更好地维护性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1992年制定的《卖淫法案》(Prostitution Act)正式更名为《性工作法案》(Sex Work Act),改掉了从前听起来略带贬义的名字,以此来进一步强调性工作的合法性:性工作者们并不是出卖自己的身体,他们也和其它从事商业性服务的行业一样...

新的法案也严格限定了妓院和陪护公司的责任,禁止他们向未满18岁的青少年提供商业性服务,违者将被处以重罚。


同时,妓院和陪护公司必须保障自己员工的合法权益。必须向下属职工免费提供包括避孕套在内的安全措施,不得拖欠克扣工资,确保她们的身心健康,在岗期间不存在心理问题,并且不遭到他人的歧视...


新的法案还强调说明,性工作者可以进行自主经营,不需要通过澳洲官方的实名验证,不得不说这大大降低了性工作者的从业门槛,简化了办事流程...

然而,这个法案还有一个盖世无双的创举——法案规定携带性传播疾病者可以合法从事卖淫活动...因为澳洲政府认为性病携带者也应该享有人人平等的从业权,所以法律规定,不限制其提供性服务...



在对待弱势群体这一方面,澳大利亚政府绝对是业界良心,充分给予他们关怀与爱,将他们与普通人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竭尽可能的为他们提供就业机会


但是本就是通过性途径传播的高风险疾病,还让这些病患带病上阵,轻伤不下火线, 澳大利亚政府你们是认真的吗?!

世界卫生组织(WHO)把性病的范围从过去的五种疾病扩展到各种通过性接触、类似性行为及间接接触传播的疾病,统称为性传播疾病(sexually transmitted diseases,STD)


典型的几种性传播疾包括(但不仅限于)人乳头瘤病毒感染、疱疹、淋病、梅毒、HIV/爱滋病等等....


面对公众的质疑,澳洲政府出面声明:我们的法律规定,性工作者从事服务时必须要有安全保护措施,那么在服务过程中感染性病的几率几乎为零。


听得人竟无言以对。

但是如果换一种思路来想这件事,就不得不对澳大利亚政府的运筹帷幄刮目相看。


表面上看,这是在重申自己自由平等社会的身份,拥护人权平等,提高弱势群体再就业问题;但是当你愔下心,刨开表面看真相时,就会发现这是澳大利亚政府的良苦用心——这莫不是在旁敲侧击的扫黄啊!?

为了让国民深刻的了解到“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这一理念,澳洲政府来了这么一招“劝退”式扫黄,彻底的将民众“买春”的想法扼杀在萌芽之中


就像管教青春叛逆期的少年,越是给与诸多限制,越是拼命尝试涉足;当突然间条件放宽,反而会有所忌惮。不得不说这一招比开展学龄前教育还管用,实乃上乘国策,迂回扫黄!

在平等自由之路上,澳洲政府是不是跑偏了?


虽然使用避孕套等保护措施会大大降低感染性传播疾病的几率,但谁能保证百分之百安全?万一出了差错,政府对此负责吗?


况且,性传染疾病的途径除了通过性行为传播,间接接触传播(人与人之间的非性关系的接触传播,相对较少见,但某些性传播疾病,如淋病、滴虫病和真菌感染等,偶尔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通过毛巾、浴盆、衣服等用品传播)也存在一定传播疾病的可能性。

相信大部分民众理解也赞同社会应该给予弱势群体关心与帮助,但是这种关心帮助是否已经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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