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圣诞假马上就要来了!
但总有会有一些出乎意料的时候!买了机票就总有可能要面临退票、换票的情况!
比如就曾经有个乘客经历了这样的事情。。
这位名叫克鲁克的乘客购买了2张前往纽约的澳航机票
但却遭到澳航3次修改航班时间!
那克鲁克就觉得这非常耽误我的事啊!于是,只好退票,但为此支付了861.72元的退票费用。
这个实在就有点奇葩了!
这明明是航空公司本身的错误造成的损失,可是航空公司也并没有相关政策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其实不止是澳航,澳洲的四大航空公司——澳洲航空(Qantas)、维珍航空 (Virgin)、捷星航空(Jetstar)和虎航(Tigerair)都有这样的问题!
于是,消费者权益团体Choice提出了强烈的控诉!
1.澳洲主要的4家国内航空公司的其中3家,在客户订票过程中都做出了“不退款”的声明,但是却没有告知客户根据澳洲消费者保护法是有权退款的;
2.有些航空公司退票费用最高收取了550澳元,或者干脆是没有退款的选项,有的即使明明还有足够的时间,也不可以转售;
3.航空公司对高峰期时的航班收取高价,但是航空公司却不担负起在合理的时间内把乘客送到目的地的责任;
4.航班被延误或者取消时,航空公司没有为乘客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有的甚至不提供任何解决方案;
5.一些航空公司称乘客积攒信用积分可有优惠,但是并没有告知应该如何操作;
6.如果乘客订的是多段飞行旅程,但是不小心没赶上其中一个,那么其他的也会被取消,然而乘客们都是支付了费用的。
……
但其实,根据《澳洲消费者法》法律条款,在进行网络购票的时候,无论航空公司多少次告诉你‘无法退款’,你都有权力要求退款!
并提出建议:
取消无区别的“不退款”政策;
制定更清晰的服务守则和条款;
退票手续费应该与成本相挂钩;
若航班延误和取消的原因属航空公司可控范围,应该给予合理赔偿!
圣诞出行计划有变的小伙伴们,你们都get到了嘛!?
来源:hearld sun
编辑:Jessi、Seren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