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 涉微信红包贿选风波中国女留学生上诉成功

2017年05月19日 澳洲都市网


是行贿还是文化差异?因为竞选前在微信聊天群发出价值十元的红包、在竞选宣传中书写“迷药”、“办证”的中文词语,澳大利亚悉尼大学中国留学生汪芷娴陷入选举风波。一场舆论轩然之后,最终汪芷娴上诉成功,她将继续参加学生会主席团竞选。

汪芷娴披散的长发挡住脸庞,鼻上架着宽大的黑框眼镜。很难把她和近日疯传的悉尼大学贿选风波联系起来,然而事实就是这样,一个在微信群中的红包,几句粉笔写就的中文竞选宣传,将她推上风口浪尖。

1.

汪芷娴20岁,两年前来澳大利亚上学,目前就读于悉尼大学商学院本科二年级。最近,她忙于准备竞选悉尼大学学生会(USU)主席团成员席位。她向学生会提交了8条政策理念,包括促进学生会开放更多给国际学生的付钱职位、积极引导国际学生融入校园和本地生活等。今年的10名候选人中,除汪芷娴外,还有2名中国籍学生。

在湖南读中学时,汪芷娴也曾参加过社团活动,如在音乐联盟担任社长,但那些团体与学生会无关。她说这与中国的整体政治环境有关:“团委是把大旗,旗下一切学生政治社团都有些空洞乏味。”在澳大利亚,为了解西方的政治文化,融入当地生活,她开始积极参加各类社团活动。

大一下学期,汪芷娴加入SRC(Student Representative Council 学生代表委员会)。这是一个成立于1929年的学生组织,旨在维护悉尼大学全体学生的根本权益。汪芷娴服务于国际学生部,负责为国际学生提供生活和法律咨询。在那里她看到一些对国际学生不公平的案例,萌发了竞选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想法。她认为国际学生在大型学生组织里没有发言权,这一点尤其体现在中国学生身上。

“中国学生本来就不是很愿意站出来谋求自己的权利,再加上可能因为语言不通、沟通不畅的原因,就更加没有话语权。”

2015年,中国学生孔一凡当选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在任期间她成立了悉尼大学学生会中文微信公众号,又推动在商学院教学楼提供中餐午餐。汪芷娴言语间对孔一凡充满敬佩:“这是有史以来第一个中国人成为主席团成员,而且她是那种为数不多在就职后真正实现自己政治理想的人。”

汪芷娴在咖啡店接受记者访问。摄:韩静仪

2

5月9日,对于汪芷娴和其他9位竞选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一天:他们要集体亮相,向选民阐述竞选观点,接受现场质疑。这一环节被称为Soapbox(临时竞选演说)。

演说开始前两小时,忙着背演讲稿的汪芷娴接到学生会竞选监察人的电话。她回忆,对方的语气沉重而焦急。

“你立刻过来,有非常紧急的事情要跟你说。”

竞选监察人(Returning Officer),是独立于悉尼大学学生会的第三方机构,负责监督选举的公平性和透明性。如果竞选者被任何人举报,监察人有权在核查证据后进行警告,甚至取消其竞选资格。如果被处理人不满意处理结果,则有权上诉,并由选举仲裁者——一名职业法官最终裁决。

监察人向她出示了一张微信截图,图中名为“玩直线的小妹妹”的成员发了两张竞选海报,留言“希望大家都支持我们几个国际学生”,还发了一个名为“大家晚安”的红包。监察人质问汪芷娴“玩直线的小妹妹”是不是她本人,她表示无法百分百确定。

虽然图中确是汪芷娴的微信头像,但她的的微信名是“玩直线”,并非“玩直线的小妹妹”,也就是说当时截图的人,曾经将汪的用户名在自己的微信里加了备注。汪芷娴解释,这就是为什么她当时无法肯定。

监察人听到这个答案更加生气,让她在半小时打电话内确认截图中人是否为她本人。

经过跟竞选经理和其他同学多方位确认后,汪芷娴致电监察人,承认截图中人是她自己。

“好的,我知道了,我对你的诚信度很表示怀疑。”监察人挂了电话。

十分钟后,汪芷娴收到一封邮件——监察人取消她的竞选资格。

3

“贿赂,包括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在选前或选后,竞选人本人、竞选人代理人、其他竞选人、选民或评委,通过给予、购置、应约或尝试给予、购置、应约金钱、工作机会、职位及物质资源,以及通过威胁恐吓,使选民为某人投票、或不为某人投票、或以特定方式投票。”

悉尼大学学生会2016年8月最新版本的运行规则,第8.10.1(i)条例。

5月9日下午,汪芷娴的支持者下课后纷纷赶往曼宁酒吧——演讲的举办地。演说本应如期开始,但现任学生会主席Michael Rees表情严肃地走向演讲台。

“我宣布,候选人汪芷娴因违反学生会竞选规定,被竞选监察人移除候选人资格。”

几位准备上台的候选人面面相觑,台下传来唏嘘声。

悉尼大学学生会官方网站随即贴出声明,悉尼大学校报Honi Soit 也发布相关报导,并披露了监察人收到的微信截图。

“看截图能说明什么呢?我有更全的截图。”汪芷娴打开电脑,从整理好的证据图片中找出几张截图。

这些截图上有显示聊天群的名称:“SUBS 2”,是Sydney University Business Society (悉尼大学商科社团)的简写。这是这个社团的聊天群,因为参加的人太多,超过800个,所以分为两个群,她发红包的是2群。

在悉尼大学,中国留学生在国际学生数量中的比重最大,这在商学院更加明显。许多商学院的课程, 90%以上的学生是中国人,而类似于会计课这种热门课程上,这个数字还能上升到95%甚至更高。

因为中国学生的比重大,许多中国候选人都将中国选民作为主要的竞选拉票对象。汪芷娴也承认自己拉票的重点是中国学生:“因为我是中国人,我的政策很偏向国际学生,而中国学生的比重又比较大,我们语言沟通没有障碍,我通过微信等形式拉票也会比较容易。”

汪芷娴曾于5月6日在商科学生群里发了一个价值10元人民币的红包。网上图片

根据另一张截图,汪芷娴这次一共发了10元,数量是50个的红包,相当于请50个人分这10元钱。最后打开红包的有42人,剩下8个的余钱第二天自动退回到她的微信账户。”

她说这样做是为了遵守群规:这个群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在群中发广告必须要发红包。“每次有人打广告,群主就会@这个人并提醒他发红包,大家也都听话地发红包了。以前最少发30块钱以上的,个数没有规定。但现在就没有金额要求了,随便凭个人喜好。”

她坚持认为发红包算不上贿赂,只是在中国人的红包语境下遵守规则行事。相比行贿,汪芷娴更愿意把这件事归结为她没有政治警惕性,被人抓了小辫子。事发当晚,汪芷娴在个人公众号发表《我为什么被取消选举资格?》,她写到:“令人震惊的是,用这种极其下作的手法陷害我的,竟然是我一直当做‘自己人’的人”。——在这个群中,还有另外两名竞选人,他们没有为竞选发过红包。她根据监察人出示的那张截图作出推理,认为举报人是微信群内的另一位竞选人。

4

悉尼校报的文章平日点赞数都在100个左右,报导汪芷娴退选的这篇文章,截止发稿时,已经有348个赞,320条评论,被32次转载。而在大洋彼岸的香港媒体 CUP 在 Facebook 上转发了这篇文章,特别提到“去年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研究生选举,中国研究生朱科在候选期间于微信群组发放政纲并派发80元人民币红包,其后港大校委会以红包金额微不足道为由驳回贿选投诉。”有近600人对这个转发作出愤怒、惊讶的表情反应,留言中除了批评、攻击汪芷娴外,还有为悉尼大学叫好的声音。

中国大陆鲜有媒体报导这件事情,部分澳大利亚华人微信公众号登出诸如《惊!微信发红包被澳大利亚当贿赂!中国美女留学生遭大学剥夺选举资格?当事人:只发了10元红包》这样的消息。

悉尼大学校内,不同族裔学生也呈现出不尽相同的意见。澳大利亚学生 Nick 本科和研究生都在悉尼大学就读,看到新闻时他十分惊讶,“虽然我不知道这个‘红包’指什么,但我在悉尼大学这几年从未发生过这种事情,我不敢相信竞选区区一个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都需要贿赂。现在连校园竞选都这么可怕了吗?”

而香港学生桃乐茜自中学时就来到澳大利亚,和汪芷娴一样,她致力于谋求国际学生的权利和话语权。她认同学校的处理:“即便你给选民1分钱,那也是贿赂。任何事情和金钱沾边就很容易被归类为贿赂。我同意竞选监察人的决定,不然这对于其他候选人都是不公平的。”

孟加拉公务员米尔扎公派来悉尼大学学习。他的第一反应则很遗憾,“对于贿赂这种行为,西方人都有点过于敏感,都是零容忍,哪怕只是有嫌疑,还没有最终定罪。况且2澳元分给50个人,每人最后得到几分钱,这么少的钱不应该算作贿赂。”

相比于红包的价值,印度学生瓦哈什更关注判决的过程是否公正,“这个选举监察人只凭截图就定性贿赂,是不是应该更谨慎些?如果这种事发生在我的国家,至少需要6个人来讨论这是否算作行贿,不是一个人就能决定。”

而中国学生的看法,在汪芷娴发表个人声明后,发生很大转变。一位同在商学院就读研究生的中国学生表示, “最开始以为是中国学生给中国人丢脸了,看到最后才发现是中国竞选人内部的政治斗争。西方人和中国人对于贿赂的认定不同,在西方我们只能按照西方的规矩办事。当然,我认为学生会的规定也有问题,应该多考虑其他国家的文化情况。”

另一位就读公共政策研究生的中国学生评价,“我觉得此事学生会有点小题大做。发红包这件事,你说它是贿赂吧,它确实是中国人的一种习惯,可能就是个娱乐。你说它不是贿赂吧,在竞选期间,这确实又有点打擦边球。”

在校园竞选广告中“玩标题党”等行为涉嫌违规,而被取消2017年悉尼大学学生会(USU)主席团选举候选人资格的中国留学生汪芷娴。网上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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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包贿赂,并非针对汪芷娴的唯一指控:竞选监察人接到候选人举报,汪芷娴在校园的连通桥上用粉笔写下“办证”、“迷药”、“玩直线”的中文和数字“66666”的竞选标语。

用粉笔书写标语是悉尼大学的传统习惯,候选人可以在规定的区域写竞选标语,但必须是英文。“办证”、“迷药”、“玩直线”这三个词没有按照规定翻译成英文。另外,监察人还指控“办证”、“迷药”两词内容不合适,他对这两个词的翻译是:“如果你们投我一票,我和我的团队将给你们提供虚假ID 和毒品”。

汪芷娴解释,她写下这两个词只是为了吸引更多中国学生的注意,在她看来,“办证”、“迷药”是一种涂鸦艺术,在中国很多街道都可以看到。“这些词汇在中国人的记忆中已经成为一种文化现象。”(“办证”指办理虚假证件,和“迷药”一样,是中国大陆电线杆、街道墙壁以及网络空间常见的小广告用语。)

汪芷娴决定上诉,理由是竞选监察人做出了不公正的决定。她认为对方没有耐心听取自己的解释,不了解对于“红包”和“迷药”的解读反映出中澳文化的差异,这恰恰是国际学生在澳大利亚生活遇到的障碍之一。

这种归因于文化差异的说法不乏支持者,英文系学生 Conner Paris 在校报留言,说整件事闻起来都有种族歧视的臭味,还有几个学生开玩笑说以往的竞选又空又无聊,办证和迷药其实是不错的口号。

不少中国留学生表现出对汪的支持,也有人质疑这种“文化差异”解释。“刚看这条新闻我是懵的,怎么会有候选人把这种东西写在公共场合呢?愿意提供这些东西来拉选票的人是怎么获得提名当主席团候选人的?”法学院的大二学生夏琪(化名)非常震惊,“红包我还能容忍,迷药、办证这都是些什么啊?”

悉尼大学的另一家学生媒体Pulp 刊登了一篇原文是英文的评论,现已被翻译成中文。评论人是中国学生。

“我认为很重要的一件事是让大家认识到‘办证’和‘迷药’在中国不是所谓的‘涂鸦文化’,而是一种很丑恶的现象。有些时候,这些非法的小广告甚至破坏道路。这些广告是非法的,而且在公共设施上的人画这些的人也会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在任何语境下,不管来自任何人,这都不应成为一个玩笑。我相信绝大多数中国学生都能够认识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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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结束,汪芷娴的电话铃声响起,她焦急地对着电话说,“还有1小时,我们就要提交最终上诉文件了,除了澳大利亚本地学生,我们也要多找一些中国人和外籍华人来谈谈他们对粉笔和红包的看法……”

差不多同时,在引发争议的那个聊天群里,又有人为宣传什么发了一个红包。“这算是行贿吗?”一个男孩在聊天群里这样留言。他是此次学生会主席团竞选的另一名候选人,记者联络到他希望进行采访,但他拒绝回应。

至发稿日,汪芷娴上诉成功,将继续参加学生会主席团竞选。(《端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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