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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酒业集团(ILG)不久前因为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的侵犯通知书,而支付了1.02万元的罚款。从2014年3月至2014年8月,独立酒业集团以“澳洲啤酒”为名,供应一种宣称是100%澳大利亚生产的啤酒,但实际上确是在中国制造的。
这种啤酒的包装是绿色和金色相间,颜色和澳大利亚球队队服类似。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认为,这种啤酒的包装和标签显示为“澳洲啤酒”,但世纪上却并非澳大利亚生产。
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认为,有理由相信独立酒业集团使用具误导性或者虚假的标识,误导消费者对于啤酒产地的理解,这是违反澳大利亚消费者法律的。
发言人西姆斯(Rod Sims)说:“产品的产地,特别是为了吸引眼球的标识、颜色、口号,都必须是真实的。”
“消费者会对来自于较好产地的产品在心理上定较高的价位,但是却无法确认产品的说法是否准确。这对于澳大利亚产品来说,尤其适用。消费者有权利认为包装上的说法是真实的,而不用去详细辨认较小字体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