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暴力裁员,“养猪厂”真成屠宰场,绝症员工硬刚丁三石

2019年11月26日 澳洲折扣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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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小伙伴最近应该被网易那个暴力裁员事件刷屏。在11月23号,网易前员工发了一篇标题为《网易裁员,让保安把身患绝症的我赶出公司。我在网易亲身经历的噩梦》的文章,引发广大网友的关注。

里面大概说作者在2014年从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后入职网易游戏,在这5年期间受到一系列不公正待遇:包括认为自己的绩效评级与实际工作情况不符,患病后被公司采用多种方式希望其离职,避免进行“N+1”离职赔偿,其间“亲身经历逼迫、算计、监视、陷害、威胁,甚至被保安赶出公司。”更多详情大家可以去公号搜一个,了解一番。



文章作者称自己年初被医院确诊为扩张型心肌病,3月底,绩效评级大跌,并被要求一个月内离职,为避免进行正常的离职赔偿,网易对其进行了一系列非常规手段:逼迫、算计、监视、陷害、威胁,甚至被保安赶出公司。

 

直到舆论已经闹得沸沸扬扬,网易才发出了一封道歉信。



从此次事件里,百科君有三点想要和大家分享:


1、"不胜任"的真相


没有。


作者没有正面给出自己能够胜任的依据,网易明确说经复核不胜任,也明确依据。


我们既不能判断作者的说法是否属实,也不能判断网易平时评定绩效的标准跟复核时用的是否同一套。毕竟这些扯皮的细节如果是真的,没有确凿证据支撑,网易的关于此事的回应真实性存疑。


这件事成了薛定谔的“绩效考核”,因此我们不做判断,也请大家审慎推断。




2、网易做错了吗


错了。


网易自己也认:相关人员确实存在简单粗暴、不近人情等等诸多不妥行为,为此致歉——对不起,我们做错了。


一系列套路用得很溜(威逼利诱别人主动签字离职),无非是在规避赔偿责任。


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裁员,一个是提前说明,再一个是准备好经济补偿金。未提前说明,应支付补偿金及代替通知金,即“N+1”: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代通知金以一个月工资为准。


补偿不应该是员工去向公司乞求,只要是公司提前单方面与员工解除合同,赔偿就是公司法定的义务。


且依照医疗期的相关规定,这位网易前员工尚在医疗期,网易就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手段,变着法促使员工主动离职。


作者取证做得很到位,和主管、HR的对话都有录音,仲裁庭无疑会更加倾向于劳动者。网易大概也知道锤得似有金石之音了,赖也赖不掉,不如诚恳认错。


3、我们再来看看HR在这里面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恶人。



主管和HR的所作所为不仅仅反人道,而且的的确确程序也并不正当。(划重点:用“其他部门也裁员”,“别人没有要赔偿金就签了”去裹挟员工放弃正当权益并不正当!


但HR有多少余地选择不做这恶人呢?


HR的身份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是管理者另一方面同样也是员工。如果可以采取更为人道的方式,去做员工关怀,用合法妥当的方式协商解除,HR何尝不想。


这种恶不是个案,而是一种结构性的恶。


像此次事件中,如果没有上级属意赔偿有按闹分配的KPI,HR何至千方百计地"降低裁员成本"。当然也许有更好的方案,但他们选择了习惯性地沿用这种之前屡试不爽的"高效策略"。




这种习惯正是最可怕的。在这之上,也许是高层对整个项目的预算管控……一层层传导下来的压力,却没有一个相应的机制,保障对员工的管理没有因此挤压变形。


网易说:人才是网易发展的基石,同事的健康、成长、发展,是网易最大的KPI。


那么HR可能不是“同事”之一吧。有的时候他们要背的KPI就不太"健康"。


有人无不讽刺地说道:你失去的是工资,HR失去的可是KPI啊。


事件一出,很多HR也开始忧心忡忡,他们中多数人并不执着于"真相",更多的是担心工作中真实暗藏的风险,也希望得到一份理解。不见得是坏事,大家可以引以为戒。


HR(尤其负责员工关系)的工作常常像握着双刃剑拔河,分寸一差,不是捅向别人,就是刺向自己。


网易声明的最后一段,除了上面那句漂亮话,也有些实质性的东西:


这次事件是对我们的一次警醒,网易将重新审视自己,除了进一步优化内部人才发展机制、改善员工关怀体系外,还将建立对离职员工的沟通及关怀平台,关注昔日战友的成长,分享公司发展的点滴。


这才能体现一家成熟大企业的责任感。


同时,建立良好的人才发展机制、改善员工关怀体系,也需要HR共建,用专业技能,为员工、也为自己支起一把庇荫挡雨的伞。


网易能不能实现自己的诺言,我们拭(共)目(同)以(监)待(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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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支持,我们下次见啦,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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