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先驱太阳报》报道,一名喝醉了酒的盗窃犯虽然不记得自己犯下了什么罪,但还是选择向警方自首。
26岁的托万(Kieran Towan)出现在Rosebud警局,称他知道自己做错了一些事,但不确定究竟是什么。
托万交给警方一包107.5元的现金和一串钥匙。警方这才意识到,眼前的托万就是此前一晚入侵Nepean Historical Society(Sorrento博物馆)的人。
Dromana地区法院了解到,托万是通过一个天窗闯进去的,但他当时嗑了过多的药物,完全不记得这次盗窃案。
但是第二天早上,托万恢复了清醒。这次他做出了正确的选择,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托万在法院对盗窃的罪行表示认罪。
法庭了解到,去年2月13日,托万在Sorrento一个朋友的婚礼上喝了酒,他后来和其他人分开了。然后他觉得闯进附近的博物馆是个不错的想法。
托万爬上了屋顶,通过天窗闯了进去,在里面洗劫一通,偷走了抽屉的现金和钥匙。然后他砸了一扇门,冲了出去,因此触发了警报,于是托万逃离了现场。
托万赶上了朋友后,称自己做了些愚蠢的事,而朋友们建议他先睡一觉,第二天一早再与警方联系。警察们很惊讶地发现门口竟然有个自首的人,托万被控盗窃,已经被批准保释。
在法庭上,托万的辩护律师表示,托万此前没有交通违规记录或犯罪史,他少年时期手部曾受过伤,一直在服用药物来克服精神和身体上的创伤。 律师称,处方药和酒精结合起来的作用导致托万又醉又蠢,犯下了自己不记得的罪行,不过也坦承了一切。
法官Gerard Lethbridge决定不把此次的罪行记录在案。法官称,托万以往的记录显示,他是一个品格还不错的人。 托万被判12个月良好行为令,还要为Sorrento捐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