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后,孩子不想见我的前任伴侣该如何处理?

2021年11月27日 墨尔本青年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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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联邦巡回和家庭法院的家庭法管辖范围非常广泛,尤其涉及到子女抚养令时更是如此。子女抚养令影响孩子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他们如何与您和您的的前任伴侣相处互动。有时候,孩子可能并不喜欢法庭作出的抚养令,这种情况对离异双方和孩子来说都会带来困扰。

龙腾律师事务所的家庭法团队近年来处理了诸多此类案件。不同案件的结果不尽相同,甚至差异甚大。但每个案件分别诠释了法庭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是如何对待“孩子表达的观点”的。


在某个案件中,两个分别为4岁和6岁的孩子中的姐姐强烈表达了不想和父亲相处的意愿。她告诉母亲自己不想去见父亲,甚至数次当着父亲的面发脾气。


此案进入庭审阶段时,尽管姐姐不愿意,法官依然裁决孩子们和父亲的相处时间以每六个月额外多一天的速度增加,直到孩子们每两周有四个晚上去父亲家,以及一半的学校假期在父亲家度过。


而另一个案件中的两个分别为11岁和13岁的孩子,表达了自己不想多和父亲相处的意愿。在庭审中,法官尊重了孩子们的意愿,在最终的法庭令中将父亲和孩子们相处的时间缩短为每两周两个晚上,以及第四学期假期中的两周。


哪些因素导致法官在第二个案例中听取了孩子们的意愿,而在第一个案例中没有采用孩子的观点呢?


根据法律规定,法庭必须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考量来下达命令。根据1975年家庭法第60CC条的规定,孩子最佳利益的考虑因素之一为:“孩子表达的观点” 。然而,当法庭衡量孩子观点的权重时,首先会考虑如下因素:孩子的成熟程度、观点的力度、孩子有这样观点的时长,孩子如何形成这些观点,以及如命令与孩子观点相悖将导致的可能后果。


前文提及的第一个案例中,家庭报告作者观察到,当母亲不在视线里时,孩子们的表现非常不同,他们看起来很享受父亲的陪伴。与此相反的是,第二个案例中较年长的孩子们与家庭报告作者谈及自己的理由时呈现出深思熟虑,有理有据,因而他们的观点更令人信服。


如果您的孩子不喜欢法庭下达的与您前任伴侣相处的命令,请您谨记,您有责任鼓励孩子们与您的前任伴侣相处。您也不妨提醒孩子们,这是您的决定,不能任由他们自作主张。让您的前任伴侣尝试一起参与亦有裨益。假如无法自行处理,经验丰富的家庭法律师可助您处理、为您解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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