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30日,澳大利亚联邦政府颁布“留职补贴”(即“JobKeeper”)保障计划,旨在通过向企业发放工资补贴金,帮助企业保护就业岗位。政府将按照每家企业中符合受助标准的员工人数计算,每位符合受助标准的员工将获得每两周1500澳元的补贴金,该笔补贴金面向几乎全体雇主企业(包括非盈利机构和慈善机构)以及自雇人士(即无员工的企业)- 本项补助政策对受助企业的规模无任何规定限制。
本项保障计划规定,政府将为符合受助标准的雇主企业发放补贴金,补贴金金额以企业能够留住符合受助标准的员工为准。具体来讲,受助企业须确保符合受助标准的员工每两周至少获得1500澳元的税前补助。
实施此措施的立法于2020年4月9日颁布。财政部长在4月9日制定的立法文书中规定了有关JobKeeper计划下的支付资格以及支付金额和时间的细则。
为获得受助资格,雇主企业营业额必须在疫情中经历大幅下跌,具体要求如下:
年营业额低于10亿澳元的企业:含GST年营业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已经(或预计)下跌30%以上 (同期至少为1个月或3个月,具体取决于企业经营活动报表申报期限),以及
针对年营业额超过10亿澳元的企业:含GST年营业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已经(或预计)下跌50%以上(同期至少为1个月或3个月,具体取决于企业经营活动报表申报期限)
针对在澳大利亚慈善与非盈利机构委员会(即“ACNC”)注册成立的慈善机构,若这些机构预收入与同期相比已下降或预计很有可能下降15%以上,则这些机构符合受助标准,可以领取补助补贴金。较低门槛将不适用于注册慈善机构的大学和非政府学校,这些实体必须以与其它企业一样采用30%或50%的申请门槛。
确定雇主企业是否符合补助申领标准一般分为两步:
第一步企业“总营业额”将参照《1997年所得税评估法》中现有的定义来确认适用门槛。
第二步基于相关期间GST营业额的计算。需要注意是,GST营业额是一个特定术语,其中包含与企业经营活动活动报表中通常包含的不同收入项目。例如,就JobKeeper条款而言,GST营业额包括所有应税供应,大多数GST免费供应,但不包括进项税供应。它还包括某些用于注册慈善机构和GST内部集团交易的免税礼品收据。对于企业集团而言,后一点尤其重要,因为企业集团的员工可能受雇于除主要经营实体以外的其他实体。
澳大利亚税务局还将酌情考虑企业提供的其他具体信息,以评估它们是否受到影响。例如,某些企业上一年同期未处于经营状态,或者企业上一个期间的经营状况并不能代表企业的正常经营水平。
· 需要缴纳大型银行税的企业;
·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及其办事机构;
· 澳大利亚各州和领地政府及其办事机构;
· 外国政府及其办事机构;
· 各地方政府;
· 上述任意机构的全资公司。
除此之外,破产清算中的公司、以及处于破产状态的合伙机构、信托或个体户不符合受助标准。针对某些获得政府单独补贴的行业,若这些行业领取的补贴明文规定它们不得领取“留职补贴金”,则它们同样不符合受助标准。
本补助项目规定,符合受助标准的员工要求如下:
符合受助标准的企业现在雇佣的员工,也包括已停职的员工(于2020年3月1日之后被重新雇佣);
是全职工、兼职工或长期临时工(即自2020年3月1日起该临时工处于雇佣状态,合同时长超过12个月,并且该临时工需要定期上班);
年满16岁;
必须是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或特殊签证持有者包括受保护的SCV签证持有人或特殊签证类别持有人(444类)。
自2020年3月1日起,是澳大利亚税务居民;
未从其它雇主企业处领取留职补贴金。
补贴金将通过税务系统直接支付给雇主企业,并且持续至少六个月,第一笔补贴金预计将从2020年5月的第一个星期开始支付。企业需在税务局官网完成补贴项目参与注册,注册通道于2020年3月30日开启。与ATO进行正式申请程序之后,企业雇主将被确认是否符合资格以及确定其受助员工名单。
参与JobKeeper补助计划的雇主必须提供全部符合受助标准的员工的信息,并通知这些员工,并且需要每月向税务局提交更新后信息。倘若未满足信息记录和保留的要求,可能会导致取消资格。
新法案针对联邦《2009 Fair Work Act》做出相关修订,要求雇主企业在申领留职补助之前,必须确保符合受助标准的员工的薪酬待遇符合法律要求。未履行本项义务的企业或将面临民事处罚。
本项修订除了对企业的基本义务做出规定之外,还规定符合受助标准的企业在有限的时期内,可采用比《Fair Work Act》的规定更加灵活的措施(例如部分员工暂停工作、缩短工时等)应对新冠疫情。这些新规定还受到合理性要求以及公众咨询的约束。
企业如要申领补助,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获取JobkKeeper补助具有多个资格评定标准。雇主必须符合资格,并且拥有合格的雇员。有关这些概念的更多信息,请参考上文。
重要的是,申领补助金的雇主企业必须在截至2020年3月1日时与符合标准的员工拥有雇佣关系,并且每月都须确认每名符合标准的员工都处于受雇状态,这样企业才有当月领取留职补助金的资格。
我是一名雇主,我将有许多员工需要降低工作时长,我的企业有可能关闭,也有可能需要与员工就暂时性的工资与工作安排展开协商。我明白留职补贴政策将帮助我的企业降低现金流压力,保护员工就业岗位,但是否存在一些法律问题需要我予以关注?
从《雇佣法》角度来看,留职补贴可通过多种方式影响雇主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影响将取决于雇主企业的具体业务情况和人力结构,需要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修订后的法案引入多项措施,让符合资格的雇主部分停工、缩短工时及更改工作职责或工作地点。这些措施将通过修订《Fair Work Act》来实施,该法案还将允许符合资格的雇主更灵活地作出工作安排,以半薪方式休年假,或改变工作日。在符合合理要求的基础上,新规定只适用于符合资格的雇员。
我们鼓励雇主企业在考虑采纳将留职补贴纳入人力规划的一部分之前,先针对补贴对企业的潜在影响,寻求关于雇佣法的专业意见。
我是否可以为我的全体员工申领补助金?
若企业符合受助标准,那么企业大部分员工都应当有资格领取留职补贴金。符合受助标准的员工要求如下:
在2020年3月1日时处于受雇佣状态(包括停职员工与重新雇佣的员工);
是全职工、兼职工或长期临时工 (即自2020年3月1日起该临时工处于雇佣状态,合同时长超过12个月,并且该临时工需要定期上班);
年满16岁;
是澳大利亚公民、或持有永久居民签证、或持有特殊类别(144子类)签证;
在2020年3月1日时是澳大利亚税务居民,以及
未从其它雇主企业处领取留职补贴金。
本项补助措施对符合受助标准的员工的工资或工作安排不产生任何影响。留职补贴金实质上是一种工资补贴,无论企业现有的薪酬和工作安排如何,留职补贴金都将帮助营业额下跌30%以上的企业(大型企业为50%)继续支付薪水。
我的业务目前或在接下来的6个月某阶段会出现低迷状态。我现在需要做什么吗?
强烈建议即使在你不确定业务将会遭受多大的影响的情况下,也在ATO进行登记。这将确保ATO在系统准备就绪并能够处理新方案时立即通知您。注册并不意味着您将会自动获得留职金额补助。一旦该系统开始运作,所有雇主仍然需要就其资格进行评估,并定期向ATO报告其符合资格的雇员细节。
就此而言,企业实施的“一键薪酬支付”系统也很重要,该系统通常是企业向ATO上报税收和养老金信息的方式。这将简化留职补助的申请过程,以及按月信息的上报。
未能够进行“一键薪酬支付”的雇主将需要提供手动报告流程。
何时能够收到第一笔补助?我的公司现在需要资金来支付员工工资
符合受助标准的雇主企业将按有受助资格的员工人数,领取每位员工每两周1500澳元的补助金,首笔补助将于2020年5月第一周领取。但不幸的是,本项补助的领取方式是每月末支付一次(即首笔补助金将涵盖2020年3月20日起全体受雇于企业并符合受助标准的员工)。这是由于留职补助金只面向“留在企业工资单上” 的员工支付(包括暂时停工的员工、休年假的员工以及随时待命的临时工,雇主须将这些员工上报给税务局)。
在过渡期内支付工资困难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应当考虑向金融服务机构申请贷款,请注意,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协助贷款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