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类别移民签证允许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和有资格的新西兰公民的已婚配偶(异性)事实婚姻关系的配偶(包括同性关系)进入并永久居留澳大利亚。
配偶类别签证包括两种:
-准婚姻签证(适用于未婚夫妻)
-配偶签证(适用于已婚夫妻及处于事实婚姻关系的夫妻)。
注:准婚姻签证只能在澳境外申请,发放。
要想申请配偶类别签证,申请人必须获得一人(未婚夫(妻),配偶或在某种条件下,配偶的父母或监护人)的担保,此人是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有资格的新西兰公民,且此人能满足作为担保人的法律要求。申请人必须满足健康和品格要求。如果申请人有受抚养子女或其他受抚养的家庭成员,且他们要一同申请时,也需要满足相应的要求。
怎样申请?
表格:
47SP表-移民申请表格:47SP表适用于临时及永久配偶签证申请
40SP表-担保表格:40SP表是这些签证的担保申请
准婚姻签证申请同样使用47SP表和40SP表。如果申请人与其未婚夫(妻)在签证申请出结果之前结婚了,应该告知相关处理部门,则申请会转变为配偶签证申请。如果准婚姻签证已经获签,在签证还在有效期之内进入澳大利亚然后与未婚夫(妻)结婚,申请人需要提交另一份47SP表和40SP表,以供在配偶签证申请时使用。
表格获取方式:登陆移民局官网或从附近澳使领馆获取纸质表格。
支持文件:
清单:47SP及40SP表上会附有文件清单。
在哪儿申请?
在澳境内:要求申请人通过邮递或快递方式向配偶签证处理中心提交申请表格。
在澳境外:请从移民局官网查询离您最近的澳海外使领馆。
注:请查询相关的澳使领馆网站或联系澳使领馆以查询邮寄申请是否合适。
如果申请人提交配偶签证申请时在澳境外,则当临时配偶签证发放时申请人必须在澳境外。如果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在澳大利亚境内,临时配偶签证发放时申请人必须在澳大利亚境内。
提交配偶签证申请时位于澳大利亚境外,永久签证发放时申请人位于澳大利亚境内外都可以。提交配偶签证申请时位于澳大利亚境内,永久签证发放时申请人位于澳大利亚境内外都可以。
申请资格
以下情况不能进行有效的配偶签证申请:
-没有实质性的签证,且从最后一次进入澳大利亚境内之日起有过配偶签证被拒或取消;
-没有实质性签证且您之前的签证已经被停止;
-不能进一步停留的条件下持有签证;
-持有担保访客签证;
-持有刑事司法签证;
-从最后一次进入澳大利亚之日起,持有或曾经持有临时技术移民签证,已经不再持有此签证至少两年的时间;
-拥有对澳政府的债务且没有令人满意的还债计划。
注:实质性签证是指除过桥签证及刑事司法签证之外的签证
如果您在澳大利亚境外申请,并且你有面向澳大利亚政府的债务;您不会被批准配偶签证,除非有令人满意的还款计划。
担保人
所有的配偶类别签证都必须要有一个担保人。担保人一般是与申请人有未婚夫(妻)或配偶关系的人。要成为您的未婚夫(妻)或配偶的合格的担保人,必须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为检查您是否满足这些条件,必须完成40SP表,里面包括提供雇佣,财务状况的证据以及做出担保承诺。
担保资格
如果您想担保您的未婚夫(妻)或配偶作为签证申请人,您必须:
-是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有资格的新西兰公民;
-不能是在过去5年中持有妇女危险签证(204类别)现在又希望担保自己的配偶或前配偶的。
-如果你是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有资格的新西兰公民,要求你经常居住在澳大利亚。
如果您的配偶在申请准婚姻签证,作为担保人你必须:
-18岁或以上
-与您的未婚夫(妻)认识,并在18岁之后亲自认识;
-与您的未婚夫(妻)结婚是自由的。结婚不会遇到障碍。
-如果您的配偶在申请配偶签证,作为担保人你必须:
18岁或以上;且
-与您的配偶是婚姻或事实婚姻关系;或
-在签证获准之前打算与配偶结婚(只限海外申请人)
如果你是:
-16或17岁;且在澳大利亚;且希望担保年龄在18岁或以上的配偶或未婚夫(妻)(只限海外申请人)您的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是担保人。您的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是已满18周岁的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有资格的新西兰公民。
担保限制
如果之前成功的配偶申请所造成的的担保限制对您造成了影响,您的配偶签证申请可能被拒:
-之前已经担保或提名2个或以上人作为未婚夫(妻)或配偶移民澳大利亚(包括您已经撤销的担保/提名,但是您之前的未婚夫(妻)或配偶由于家庭暴力的理由取得了永久居留身份);或
-在近5年内担保了其他的未婚夫(妻)或配偶
-在近5年内作为未婚夫(妻)或配偶被担保过。
作为您未婚夫(妻)或配偶的担保人,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您也可能被准许,例如:
-如果您之前的配偶已经去世;
-如果您之前的配偶已经与您结束关系并将孩子留给您;
-如果您与现在的未婚夫(妻)或配偶的关系是长期的;或
-如果您与您现在的未婚夫(妻)或配偶有孩子。
担保承诺
如果您的未婚夫(妻)适用并被获准预期婚姻签证,作为担保人,您的未婚夫(妻)在澳大利亚境内可能产生的面向澳大利亚政府的所有经济义务都由您来承担。
对孩子的保护
-关系破裂
作为担保人,一旦您和您的未婚(夫妻)或配偶的关系破裂,您应该立即通知有关部门。一旦您向部门或部门的官通知确认了关系破裂的事宜,按正常程序,您会被要求撤销担保。撤销担保之后,根据澳大利亚隐私法律您讲不会得到其他建议或事关您的未婚(夫妻)或配偶的签证申请的信息。
-基本信息
对事实婚姻关系配偶的12个月的时间要求
为了有资格在事实婚姻关系的基础上申请配偶签证,您和您的配偶必须满18周岁。提交配偶签证申请之前关系已经持续12个月以上;
-健康要求
您和您的全部家庭成员都要进行健康检查,包括所有18岁以下的孩子以及没有和您一起生活以及并不移民 的受抚养人。如果您或任何您的受抚养人没能满足健康要求,配偶类别签证不会下发。
-品格要求
申请人以及已满16周岁的成年人需要提供近十年内居住超过12个月的国家提供的无犯罪证明。
-受抚养子女
认定为受抚养子女的条件:
小于18周岁;或如果年龄超过18周岁,全部或基本上依赖您满足基本需求(吃穿住)达到一定时间(至少12个月);或如果年龄超过18周岁,有全部或部分身体或精神残疾,以至于不能自给自足(不论是否与您一同移民)
如果您的孩子(不论年龄)已经结婚,处于事实婚姻或已订婚,他们将不会被认定为受抚养子女。
您应该提供每个孩子出生证明或收养证明的公证件。如果孩子已满18周岁,您必须提供孩子更依赖于你的证据。如果提供不出来,就无法认定孩子受您抚养。一些情况下,配偶类别签证申请提交后,相关官员可能对您提交的证明出生关系的文件不满意。这种情况下,申请人与此中的受抚养人需要进行DNA测试以证明关系。
对于每一个已满18周岁的受抚养人,不论其是否与您一同移民,你都必须完成47A表格。
一般来说,在提交申请之前,可以将受抚养子女加入配偶类比签证申请中。当您提交配偶签证申请时身处澳,但您抚养的子女在国外,孩子不能包含在申请中。然而,一旦您的临时配偶签证获准,您的孩子就可以申请445受抚养子女签证了。
监管要求
对于每一个18岁以下的孩子来说,您需要提供一下一种:
-证明您国家法律允许将孩子带到澳的证据。这包括海外法院授予您孩子的单独监护权;
-证明每一个能合法决定孩子在哪里居住的人的同意。此种证据可以是; –由孩子的其他父母(或其他能够合法决定孩子在那里居住的人)签署的声明或法律文件,同意签证获准。–证明孩子的其他父母已经死亡,例如死亡公证。
-证明签证的获准与澳儿童法一致的证据。此种证据应该是澳法院提供给你唯一的决定孩子在哪里居住的要求的原件或公证件。
-对于继子女,你需要提供证明你曾经与孩子的亲生父母有配偶关系并且你已经被授予以下几种之一:
-在1975年家庭法下,父母必须是孩子与之生活在一起的人,或必须为孩子的长期生活提供每天关照的人;或
-拥有监管权,无论是共同或以其他方式,根据联邦,州或领地法律或国外的法律。
受抚养的亲属(非子女)
如果你在澳境外且申请的是准婚姻签证,你的受抚养亲属(非受抚养子女)必须和你一起进行签证申请。申请提交后,他们不能添加到您的申请中。如果您在澳境外申请配偶签证,且您有受抚养亲属(非受抚养子女)希望与您一同移民,如果他和您一同进行签证申请才有效。申请提交后,不能添加到您的申请中。
费用
查看签证申请费,请致官网查询。
证明件
“certified copy”件是指由您当前居住国家的法律认可的人或机构证明此文件是官方授权或盖章证明是原件复印件的文件。如有必要,所有澳使领馆都可以提供证明或见证文件及声明的便利。
法定声明
包括:
-您及您的担保人关于你们配偶关系的声明;
-你们关系来源的社会层面,包括从其他知道你们关系的人所提供的支撑您的说明的其他证据和声明(陈述人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为澳公民或澳永久居民
在澳,所有的法定声明(包括888表)都必须由1959年法定申请条例及条款规定的人进行见证。
如果您在澳境外,且不能找到澳公民或澳永久居民做法定声明来支撑您与您配偶的关系,你可以用由知道您及您担保人的人做出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