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7工作签证被移民局取消案例(二)

2015年03月24日 法兰克澳洲留学移民事务所



457案例:

申请人是S女士,S获得457工作签证,在担保公司EBCC工作了两个月后辞职,辞职后的90天内并没有找到新的担保雇主而违反了8107的签证条例,而被取消了457签证. S在停止工作后的第二个月就递交学生签证申请并入读就学,想完成自己原来还没有完成的本科学习。学生签证申请还没有结果的时候,457签证被取消,向MRT上诉,在MRT上诉的等待时期,学生签证被拒绝,也向MRT提出了上诉。但在“移民代理”的建议下,这次没有具体的公司名称和姓名,S女士向MRT撤回了学生签证的上诉,并终止了学习。


这里还有一个插曲,其实S女士的先生也获得的澳洲公司的担保获得了457工作签证,“移民代理”告诉S女士说她并不能加入到她先生的457签证中。在MRT的上诉中,有很多申请人把签证申请中所犯的错误归罪于“移民代理”的建议,或者是“移民代理”递交的资料申请人不知道等的辩解,同样S女士也把学生签证的拒签,撤回学生签证的上诉,停止学习,没有把自己加到丈夫的签证中等等,都归罪到“移民代理”身上。S在MRT的陈述中没有说到这个“移民代理”是否是澳大利亚的注册移民代理。457签证的上诉失败后的后果,对违反签证条例的S来说,可能有PIC 4020条款的惩罚,也就是说在一定的时间能不能获得任何新的签证,可以想象其代价之大。

在澳大利亚,法律上规定如果不是注册移民代理的话,是不能给出移民和签证方面的咨询或建议,否则属于违法。就像没有医生资格不能行医一样,这种法律的建立是基于无数的案例。当然如果出于某种目的,自动找上“什么都能办”的公司或个人,也没有什么可以抱怨的了。

法兰克澳洲留学移民事务所 - 澳大利亚资深注册移民代理
http://www.franklz.com.au

咨询热线:悉尼(02)9267 2588 墨尔本(03)9614 6026
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
澳洲留学移民资讯公众平台 微信号:Franklz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