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E通知·苏州】2015年度汇算清缴、新政解读与利润保全 2015年11月13-14日

2015年11月07日 公共会计师协会IPA



2015年度汇算清缴、新政解读与利润保全

2015年11月13-14日(星期五、六)

9:00-12:00;13:30-16:30

苏州干将东路178号苏大北校区2号楼4楼会议厅(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大楼)
课程介绍
主办单位

北京燕园智库管理咨询中心


合作单位
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协会 IPA AU

活动费用
IPA AU苏州会员:免费
IPA AU苏州以外其它各市区前5名会员免费,超过后人980元/人
非会员:RMB 2980元/人


课程简介

“年年岁岁税相似,岁岁年年缴不同”,一年一度的年终汇算清缴如期而至,而经济不景气的大环境下,金三推出,税收征管越来越严,如何做打好官之战尤为重要。

本次课程在常规讲解税收征管改革和最新税收政策基础上,扩展讲解新旧税法的适用分析和法律思维。在税务机关检查以前年度,应当使用所属年度的税法,还是最新的税法?对比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原则,哪些会计核算原则税法照搬适用,哪些会计核算原则税法有条件适用?合法有效凭证的具体如何应用,系统归纳各种税法认可的客观上无法取得发票的情形,包括购买方向销售收取的违约金、法院裁判文书、军队出租房产的收据、村委会出租土地的收据等如何处理?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风险,罗列各种常见风险及其应对,包括善意与非善意、虚开与代开、三方付款协议、滞留票与失控票、逾期认证发票、丢失发票等。甄选36项关键财税新政进行多维度解读,通过解读各种文件及其相互间的逻辑关系,熟悉掌握税法原理,利用法律思维解决税企争议,实现企业税后利润的最大化。

讲师介绍

张辉

燕园财税特聘专家 国家税务总局讲师 国家税务总局某税务进修学院教授

从事税务稽查、税务培训等工作十余年,坚持税收政策与会计准则相联系,兼顾各地税务机关的不同解释,能有效的防范企业的潜在的纳税风险,应邀受聘于多家企业税务顾问和税务事前检查。

课程纲要
一、税务征管制度改革对汇算清缴的影响
二、最新税收政策讲解及其新旧适用
三、会计原则对汇算清缴的影响
四、会计造假对汇算清缴的影响
五、合法有效凭证原则与税务发票
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和代开
报名方式
请您于2015年11月11日中午12:00前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报名:
·中国网站:直接点击“阅读原文”报名;
·致电至:400 888 4844或010-8446 7570报名;
·邮件至[email protected]欲参加活动日期、活动主题、参加人姓名、会员编号(如有)、手机号完成报名;
·关注IPA AU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ipaau-china”或“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协会”),回复“11月13-14日+姓名+会员编号(如有)+手机号”至微信平台报名。

CPE学分: 6分
关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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