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病,所以我没罪”下药迷奸18岁女生,澳洲华人竟以此获得保释?

2019年01月16日 澳洲之有问必答



在很多人眼里,精神病意味着很多的不可控,没事就不要随便跑出来混了,出来混了那就药别停了,不然真的不知道会出什么事情啊。


澳洲却出现了一件让人唏嘘不已的事情,宋志凡今年34岁,是在澳洲的华人,平时就在悉尼北岸Chatswood区Neridah街上一教学机构内做辅导老师。



但是有一天,他居然用了氟甲硝安定(镇静催眠药),迷晕了一个来找他的辅导的18岁学生,还实行了强奸。


这是做什么社会败类、斯文禽兽?事件发生后,警方接到报警立马搜查了学校和宋的公寓,人是没找到了。不过第二天,宋就到了Hornsby警局自首,被关押在银水监狱,不到2个月的时间就得到了保释。



这是什么情况???正常情况下,宋被控使用麻醉物质实施犯罪,强暴猥亵,未经同意发生性关系三项罪名,一旦罪名成立,那就是要面临较长时间的判刑啊。


但在12月的保释听证会上,宋的辩护律师Les Nicholls表示,


“我的当事人并没有犯罪前科,他2003年时就患上了精神分裂症,且在案发前一段时间停用了药物。警方问他话时,他眼前还有出现幻觉和幻听。”



就是说,不好意思,他有精神病,请见谅,药忘记吃了,所以不小心犯事了???不过确实宋被顺利保释了,条件包括交出护照,以及宋的父亲支付了1万澳元保释金。


地方法官Daniel Reiss 则表示,即使是这种情况,也不代表宋完全不能自控。目前,宋还要在1月29日到厅再审,如果定罪成立的话,就要面对长期的监禁。


对此,网友们也是相当质疑...



就是不知道最后的结果怎么样了,不过答妹倒是觉得,精神病不应该成为一些人逃避罪责的方式,真的有病那就吃药啊,不要随便祸害别人啊。


你们觉得呢?



往期回顾
《电商法》实施倒计时,一大波某猫国际店铺“闭店”...
11岁女孩喝了妈妈煮的一碗“水”,竟四肢变形!这些偏方千万别信!

「电商法」如约而至,朋友圈的代购们都“疯”了吧!!!

28岁澳洲留学生毕业回国,带35万元奢侈品,被海关现场刑拘!



ai试用是一个免费为粉丝提供

各种精品试用的小程序

上至各种国际大牌

下至芸芸小众精品

从美妆到个人护理

通通都有哦!


点击这里即可进入小程序!

   

资料来源:网络综合

留下一个 好看 再走呗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