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税务局正在调查大约150宗外国人违法购买本地房产的案件,此项行动用‘数据匹配’方法审核大约3万个报税记录。
财长议会秘书Kelly O’Dwyer称,澳大利亚税务局的调查可能会进一步成为税务审核和违法控告。
那些‘一不小心违法’了的人士可以在11月30日前自首,Abbott政府引入的更严格的限制外国人买房的法律将在其后生效-该法律引入了3年监禁及针对个人的127500元罚款和针对公司的637500元罚款。
外国投资者在2013-2014财年在澳大利亚住宅房地产投入了347亿澳元,而前一个财年只有176亿
“大部分被调查人士不会知道他们正在被调查,”O’Dwyer女士说,她呼吁违规者在被捉住之前赶紧自首。
主动自首-告诉澳大利亚税务局自己违法-得到的惩罚力度较小。
自首也可以为自首者赢得12个月的时间来出售房产-而不是联邦财长Joe Hockey所规定的较短期限-自首者的案件也不会被交给联邦总检查署进行犯罪控告。
O’Dwyer女士说政府的新政策并不是要损害外国投资,而是为了制止违法行为。
外国投资者在2013-2014财年在澳大利亚住宅房地产投入了347亿澳元,而前一个财年只有176亿。被批准的申请总数从上一年的11668宗上升到23054宗。
除了更严格的审核以外,政府也对外国投资者购买100万以下住宅引入了5000元申请费,100万以上住宅的申请费是1万。政府预测此项收费每年会给政府带来2亿收入,但是业内人士估计这个数字被夸大了。
O’Dwyer女士称由此获得的税收会非常高,因为除了大额罚款以外,投资者必须把违规购房说带来的资本增值完全上交国库。
她希望新法能够杜绝违法活动,但是“我们认为还是有人会顶风作案,而我们会对他们进行民事惩罚。”
在澳大利亚税务局的数据匹配行动下,税务局将获得那些在2010-2015年间在外国人投资审核委员会交过申请的人的详细资料。
税务局会检查大约3万名‘个体’,其中大部分是个人。获得的数据包括他们的姓名、联系方式、主居住国、国籍、护照细节以及他们拥有的土地,这些数据将被税务局用来与税务局自己以及其他政府机关所持有的数据进行对比。
澳大利亚税务局也会检查那些购买了拥有澳大利亚土地及土地信托的公司的细节。税务局会根据股东持有结构,结合《外国并购法》,来判断这些公司的真正持有人或者受益人是否是非本地居民。
澳大利亚税务局称目前的被调查者中有一位富有的纳税人,他在过去5年中接收了4百万资金,并拥有数项澳大利亚房产。
澳大利亚地产协会首席执行官Ken Morrison对政府打击非法交易表示欢迎,称“早就该来了”。但他说澳大利亚地产协会不支持对那些合法的外国投资者收取高额费用,因为这会打击房屋供给并进一步降低房屋可支付性。
建筑业协会首席执行官Wilhelm Harnish,在政府推出的这项政策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他质疑这项行动是否真的能收上很多税。“收上来的钱可能不符合政府预期。”
智库Australia Institute执行总监,Richard Denniss也质疑对外国投资收取的费用和打击非法外国投资者会给政府带来大额收入,他说监管花销也会增加。
从外国人投资审核委员会来的数据看不出有多少“被批准”的申请最后被开发了,但政府希望通过建立一个新的全国性的注册机构能得到更多的信息。O’Dwyer女士说这个全国性的注册机构的成立需要各州政府的支持。
由O’Dwyer女士领衔的外国人住宅投资调查委员会收到了多个意见稿,称外国人投资委员会的审核不过是‘橡皮图章’。
据称有一些开发商通过一项外国人投资审核申请,就可以把所有的建成单元出售给外国人,而那些外国人不需要单独申请。
外国人投资审核委员会的数据显示房地产是外国投资中最常见的项目。
就所有外国投资而言(不仅仅局限于住宅房地产),中国是最大的外资来源,被批准的资金总额是277亿,这超过了美国投资者的175亿。被批准的中国投资中有124亿是在房地产中。
财政部称,2012-2013财年,大约有340个外国投资申请主动撤回,因为所购买的房产是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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