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投资知多少---海外投资法的改革(一)

2016年02月12日 阿德莱德生活圈


澳洲这个全球最大的岛屿国家一向以其优美的自然环境,宜人的气候,高度发达的经济吸引着来自世界各地的投资者。随着近些年来澳洲宽松的货币政策,房地产的发展以及相对容易的移民政策,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来到这片宝地投资。


20151125日,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新政策来刺激外国资金进入澳洲。那么澳洲政府具体都颁布了哪些政策,又修改了哪些法规呢?请各位有心人擦亮眼睛,PPA将带大家详细解读 Australia’s foreign investment framework中的改动以及对各位投资者的影响。今天为大家带来此系列文章中的第一篇---投资法改革概述。在之后的文章中我们会详细讲解改革的内容。



Foreign investment framework由下列法律法规和政策组成:

  • The Foreign Acquisitions and Takeovers Act 1975(FATA)

  • The Foreign Acquisitions and Takeovers Regulation 2015 (Regulations)

  • A fees Act and Regulation

  • A register of agricultural land foreign ownership Act and Regulation

  • Australia’sForeign Investment Policy(Policy)

以上法规及政策普遍试用于外国投资,具体个例可做调整。此FrameworkTreasurer, 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 Board(FIRB) 以及ATO澳大利亚税务局管理。这三个部门的责任和权利各不相同,但又有相互合作的部分。三个部门相互辅佐,共同管理着来澳洲投资的外国投资项目。


2016121日,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新法规来刺激外国投资进入澳洲。和旧法规相比,新法规的改革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外国人定义扩大到包括外国政府

  2. Substantialinterest threshold15%提高到20%

  3. 申请投资需要付申请费

  4. 新法律规定对澳大利亚的土地定义从原来的城市用地,农村用地变为农业用地,商业用地,居住用地,矿业用地和开发用地。

  5. 除了Treasurer部门可以向个人索要信息和资料,税务局也可行使跟广泛的调查权利。

  6. 对违反规定的惩罚变的更加严苛,罚金大幅增加。

通过收取申请费,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等做法,新法规加强了对外国投资的管理。同时,新法规把投资居住用地的管理交给税务局,增加Treasurer部门的预算;以求提高对外国人投资管理的服务。



以上材料由PPA整理总结,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帮助。

在下一期的讲解中PPA将为大家总结Treasurer, FIRBATO三个部门的职能,新法规的具体含义以及法律定义下在澳投资行为的分类。希望大家持续关注我们,更多精彩内容正在整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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