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hFlow Boost及JobKeeper补贴对报税的要求
对于饱受疫情重创的生意主来说,现金流无异于生命线。大家盼税局的CashFlow Boost(2万-10万雇员工代扣代缴税现金流补贴)和JobKeeper(每两周$1,500雇员和非雇员的老板补贴),真可谓如同黑暗中盼星星盼月亮。但是要拿这些雪中送炭的补贴必须得过两个重要的坎:
You held an ABN on 12 March 2020
您在2020年3月12日有澳洲生意号ABNOn or before 12 March 2020, you lodged at least one of
在2020年3月12日或者之前,您至少递交了以下税表中的一份a 2018–19 income tax return showing that you had an amount included in your assessable income in relation to you carrying on a business
2018-2019财年的所得税税表显示您申报了您运作生意的应交税收入an activity statement or GST return for any tax period that started after 1 July 2018 and ended before 12 March 2020 showing that you made a taxable, GST-free or input-taxed sale.
在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3月12日之间的税务时间段的一份GST报表,显示您有申报含GST, 免GST或者input taxed GST的营业额
您纠不纠结?
我忘了在3月12日之前注册ABN怎么办?
我没在3月12日之前申报这些税表怎么办?
我是小生意,没有注册GST怎么办?
我是新生意,在3月12日之前刚开始不久,来不及申报,怎么办?
我是一年一审报GST的怎么办?
我跟着会计师19年报税还未到期,自然没申报,怎么办?
我每个季度都是根据税局给出的GST预交税金额来申报的,没有申报具体的营业额金额,怎么办?
以上都是些生意主常常纠结甚至是愤愤不平的问题,那么税局会怎么看待我的情况呢?
能不能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呀?税局就大家这个关心点还真就有一份税务行使规定(Practice Statement) - PS LA 2020/1 Commissioner’s discretion to allow further time for an entity to register for an ABN or provide notice to the Commissioner of assessable income or supplies。
税局的观点
原则
在这份行使规定文件中,税局首先阐明的是CashFlow Boost和JobKeeper这两项政策的本意,就是要资助受疫情打击的活跃经营的生意,并且帮助保留那些员工的职位。为了确保政策没有被利用,因此要对在政策宣布之后才采取行动的生意的合格性进行考量。
对于没有在3月12日或者之前就递交税表的企业,税局会根据您提供的在3月12日之前就是活跃经营的生意的证据,本着以上的原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最后决定您是否符合条件。可以延期的情况
根据法律的规定,您虽然运作生意,但是根本不需要注册ABN(例如在澳洲的Norfolk Island上运作生意)
您由于跟着税务代理报税,在3月12日之前就已经有延期的优惠
或者您是由于受到最近的山火影响而有着税局给予的延期优惠
或者您是从2019年7月1日以后才开展新生意,同时没有注册或者不需要注册GST, 但是的
确在2019年的7月1日至2020年的3月12日之间有营业额
或者有非常特殊的和无法预计的情况而导致没有在3月12日之前申报,例如由于最近的山火而造成文件的毁灭
您该怎么做
您可以通过您的税务代理向税局说明您的具体情况,同时提供以下证据:
您开具的税务发票,和客户的合同
银行刷卡机的营业额支付记录
生意的银行对账单显示营业额和各种费用的流水
您在工商局注册公司的证据和信息,合伙经营的合伙人协议,或者家庭信托的签署过的章程
政府部门的经营执照
生意的租约
生意的银行贷款文件
生意对外的广告等
税局举例说明
在这份行使规定文件中,税局举例说明了自己的观点。
举例 – 在澳洲经营生意
Helen是位个体经营者 (Sole Trader) ,她在网上销售童装并且接单定制服装。她的生意已经运作了好几年,能够非常清晰地显示其以盈利为主的目的。她每年的营业额大致4万澳币,无需注册GST, 也没有注册ABN。
当她听到了政府JobKeeper补贴政策对个体经营者也开放的消息后,她在4月14日注册了ABN, 同时她请求税局允许认同她在3月12日之前就拥有了ABN。税局的决定 – 不行使认同她在3月12日之前就有ABN的权利。虽然她在3月12日之前就有运作生意,但是她故意不去注册ABN, 即使她要求倒回去注册ABN, 这也改变不了她没有在3月12日就拥有ABN的事实,因此Helen不符合以Sole Trader来申请JobKeeper的条件。
举例 – 没有在2020年3月12日之前的税务时间段产生营业额
Jack在2019年的12月开始了销售玩具的生意。他完成了所有该有的注册,包括注册了ABN和季度申报GST,同时自己投入了很多的资金产生了很多的费用,但是他的第一笔营业额不是在12月,而是在1月底才产生的。
由于Jack是季度申报GST的,这意味着在2020年3月12日之前的那个税务时间段的截止日是2019年的12月31日,在这个税务时间段他没有营业额,而1月底的营业额是属于截止3月31日的税务时间段的,就是属于3月12日之后的税务时间段的营业额,因此Jack就不满足CashFlow Boost和JobKeeper补贴的条件。
Jack代表他的生意请求税局允许他有资格拿这两项补贴。税局的决定 – 不行使权力来允许Jack获取这个资格,因为Jack没有在2020年3月12日之前的税务时间段提供服务。税局没有权力延期企业提供服务的时间段,税局只能给企业申报‘符合时间段营业额’的时间进行延期。
微妙之处
ML Tax Solution在此友情提醒,税务时间段是和您注册的GST申报的时间段有关。
假设Jack不是注册每季度申报GST的,而是注册每月申报GST的,那么他1月的营业额就是在2020年1月1日至1月31日这个税务时间段的营业额,也就符合了在2020年3月12日之前的税务时间段有营业额的标准。
假设Jack因为预计生意年营业额不会到7万5千澳币而没有注册GST,或者他注册了年度申报GST,那么他1月的营业额需要申报的所谓的税务时间段应该到2020年的6月30日才截止,那么他1月的营业额还是可以算的。
要确保符合条件怎么办?
看了上面的例子,您会不会更纠结 –我到底是否可以拿CashFlow Boost呀?我到底是否可以申请JobKeeper呀?
ML Tax Solution友情提醒大家,CashFlow Boost是税局根据您申报的在3月12日之前的税务时间段的BAS做出自动的审核的,当然如果您的情况特殊,或者您认为自己就是符合条件的,但是至今还未收到这个补贴,那么您应该马上请您的税务代理联系税局,说明情况,提供我们上面提到的各种证据,以便税局人工审核。
对于JobKeeper补贴来说,如果您只是为员工申请,其实税局没有您必须在3月12日之前申报的要求,当然如果您满足其他的条件的话,例如营业额下降,在3月1日之前就雇佣这些有公民或者PR的员工等,那么您还是可以申请的。其主要原因就是税局不能因为老板不靠谱就惩罚员工,让他们得不到应该得JobKeeper补贴。
看到这里,您会不会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前面不是说了一大堆没在3月12日之前申报就不可以的事情吗?
别急,上面讲述的那一大堆,一是为了阐明到底什么是在3月12日之前有营业额的这个时间段的概念,二是为了提及我们接下来要说明的情况。
如果您做为非员工的老板 (Eligible Business Participant) 而加入JobKeeper的申请行列的话,那么您就得满足3月12日之前申报的条件,如果情况特殊而没有在或者无需在3月12日之前申报的话,那么您就需要联系税局,填写一份名叫JobKeeper application for Commissioner’s discretion in respect of an eligible business participant的表格,就您的情况向税局请示,看看是否符合条件。
该表格的下载链接是:
https://www.ato.gov.au/assets/0/104/300/362/2634dd2a-3bbc-40e3-98954dd67441fc20.pdf
ML Tax Solution友情提醒大家,对于情况特殊的生意来说,最合适的方式还是尽早联系税局,说明您的情况,让税局的工作人员就您的特殊情况做成相应的裁定。
更多更新信息,欢迎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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