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司机在行车途中因乘客使用手机而“惹火上身”,她被罚款337澳元。事发后,她在网上发泄这一遭遇,愤怒的网友也纷纷表示这是交警人员搞创收。
雪莉来自悉尼,今年6月,她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张自己被罚款的照片,称她不知道自己违反了交规。
这则帖子最近几天在网上疯传,分享量超过3.1万次,义愤填膺的网友表示,这项处罚太过严厉。
雪莉写道,“请告诉你的乘客,在开车时不要使用手机,我被罚了,因为我的乘客在车上使用FaceTime。”
“老实说,我不知道这也会被罚。”
为什么被罚?因为“在驾驶时,车上带有视像/VDU图像可能会分散司机注意力”。
其他司机也表达了同样的愤怒之情,称这一鲜为人知的违规行为是政府的一项创收计划。
一位网友写道,“这项规定是怎么通过的,我真搞不懂,这是人为创收的最高境界,用这种方式惩罚那些辛勤工作的澳大利亚人。”
另一条评论写道,“这是想钱想疯了吧,政府一定是破产了吧,你在车里放屁也会被罚,还要扣5分?!”
还有人补充说,“我此刻在呼吸,也来罚我吧。”
“笑话,他们没有将这条规定广而告之,我们开车还要其它东西来控制一下咩?”
“好吧,这太荒谬了。我知道司机不能使用手机,但这个…太悲哀了。”
但事实证明,这项处罚再奇葩,在新州,还真有这样的规定。
新州道路和海事服务网站证实,她被罚是合情合法的。
“行车途中,如果司机能观看到视像/VDU图像可被列为一般驾驶违规类别。”
“其他人观看视像/VDU图像,可能会分散司机的注意力。”
两种违规行为的罚款数额相同,但只有第一种违规行为还会导致司机被扣3分。
新州警方证实,在汽车行驶过程中,司机不应该看到视像或可视显示设备上“屏幕上图像的任何部分”。
去年,一名男性司机和谢莉一样被罚款,因为他的乘客在使用笔记本电脑。
他当时正在Hunter Region位于Heatherbrae的Pacific Highway开车,结果被警察拦下。
他在网上贴出了一张自己被罚款337澳元、扣3分的照片。他被处罚的依据是“驾驶车辆,并能看到视像/VDU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