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签证条例8202而被取消签证: 1.留学生出勤率过低于80%的要求 2. 学期成绩不甚理想,如挂课太多、一门课挂多次、超过2个月没上学等 学校,移民局和上诉庭在处理时的考虑和权限,像法院判决一样,经过层层审核。 个别案件败诉的案件可再申请移民部长干预,直到联邦法院。案件的处理在移民局大约2-3或8-9个月不等,上诉庭一般要8个月至一年以上,但也有1-2个月就判决的。
2.学生是否因天灾或人害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学习,如雪灾、洪水导致学生无法及时回澳开学。
只要有令人信服的解释并提供相应的支持旁证和证据,即能通过。 据受理相关案件的官员的经验,处理案件的方式,文化背景乃至性格在某种程度会影响到审查的结果。当然如果结果是负面的也不全然失败,还是可以透过上诉庭MRT纠正判决的
签证被取消在上诉庭仍然有很大翻盘机会,上诉庭MRT不仅有权更正移民局的决定,而且更人性化,不只是依照移民局现有的规章条例,而是会更全面性考虑有利于你的因素。如果上诉庭认为根据书面材料不能做出有利于你的判决,将会安排一个听证会,庭审官会详细询问并容许提供补充材料。上诉失败后,特殊的个别案件可以考虑申请移民部长干预及联邦法院。
不管哪一级审理案件,单有好的陈述是不够的,相应的支持文件,包括医生、心理医生、交通事故、警察和社区组织的证明,以及同学、朋友和亲属的声明等等。多半学生遇到状况时选择私下处理而不直接寻求专业人士的咨询及帮助,像是生病就使用带来的备用药而不去看医生,压力大也不会利用学校给予留学生的辅助机构,到头来缺乏有力的佐证,以支持自己的陈述。另一点就是出具假医生证明,此举不但会留下作假的纪录,对未来的签证都是极大的影响,不建议同学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