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闻]儿子在自家前院小便,妈妈被警察警告!看看澳洲那些N个“想不到”!

2015年08月21日 澳亿




儿子在自家前院小便,妈妈被警察警告

一名维州小男孩因为在自家前院里面小便,惹来了邻居投诉,继而受到了警察的登门拜访。

男孩的母亲表示,本周四下午,当她发现有警察在屋外敲门时“吃了一惊”。

警察表示,有人投诉她七岁的儿子在他们自己的前院里面小便。

这名男孩的母亲Jane告诉3AW电台:“我问他们,这么做有什么问题吗?”

据悉,警察随后告诉她,因为男孩年龄低于10岁,因此不会被提起刑事指控。



在澳洲生活你不得不知道的事!

否则你可能分分钟进监狱!

芝麻绿豆事打官司,想不到!

在中国,公民的行为规范似乎永远存在着两条并行不悖的“轨道”:一个是道德的“约束”,另一个是法律的“制裁”;而在澳洲,多少年来我一直“琢磨”不出,他们到底有多少属于“道德”层面的东西。


记得五、六年前,中国有关方面发布了一个“十大不文明行为”的表现。所谓“不文明行为”意即“道德问题”;但是经过仔细比对,发现这些“道德问题”在国外统统都是违法,至少是违规的。如偷窃或损坏窨井盖、路灯、IC电话、坐椅等公共设施(国外属违法);随地乱扔杂物、随地吐痰(国外属违规);向内河随意倾倒垃圾、粪便、污水(国外属违法);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翻越交通护栏(国外属违规);街头小店在门前随意泼水、扔垃圾(国外属违规);随地大小便(国外属违规);车站码头乱宰客、乱拉客(国外属违法)。


在澳大利亚,人们更多地是“依律化解道德元素”,把一些“人治”或法制不健全的国家属于思想教化、道德情操的东西,纳入法制轨道加以规范。许多看上去的私事却被政府、法律加以干涉;一些看似教育文化允许内的寻常事,则可能是犯罪。人们的公共责任和义务不单是从道德角度,而且从法律角度加以规范:


——如家长打骂孩子,如果邻居或孩子真把警察叫来,这个家长将面临一系列麻烦:孩子要被带走,监护起来,他要接受社区心理医生的检查和辅导,教他如何教育孩子等等。轻则丧失监护权,重则入狱。


——如家长外出渡假几天,将不满12岁的儿童独自留在家中,那就涉嫌遗弃儿童罪,将面临比打孩子严重得多的法律后果;夫妻吵架,孩子目睹了家庭暴力,就构成一种心理和情感的虐待;华人家长教训孩子,经常说:“不听话就打死你!”这是言语威胁;将孩子单独关在一个房间内不理他,也是一种虐待。另外,警察可能把孩子由家中带走的情况还包括:父母一方有暴力倾向,另一方无力保护子女,孩子有遭受体罚虐待的可能;父母吸毒、酗酒,外出做工,将孩子放在家中没人照顾;冰箱中经常没有足够的食物给孩子食用,等等。


——如学校对孩子被父母打伤隐瞒不报的,也会受罚;砍伐自家院子里的树,房屋改造不合标准,租房给人未达温度标准,丢弃的冰箱忘掉卸门,吵架的时候骂人(如有旁证的),卖酒给未成年青少年,转录、出租春宫录相带,龙虾出售未及一磅,……,这些行为不属犯罪,但算违法,要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为了对付这些“芝麻绿豆”般的小事,几乎各州都设有“家事法庭(family court)”,专门审理一些小案子:2010年3月,阿德雷德一妇女入禀家事法庭,请求不准女儿称继母为“妈咪”,历经6年终获认可。2009年5月,悉尼家事法庭准许一名性別认同障碍的17岁少女切除乳房,好让她能夠在外观上“更接近”男孩。2010年6月,一名男子因为在法庭上嚼口香糖吹泡泡而被判处入狱30天。


家事法庭在加拿大,在美国,和在我国的台湾、香港都有,只是叫法不同。遍及美国各州的“小额法庭”,专门审理2000美元左右的案子。为此配备了宠大的警察力量,每十万人中有三、四百名警察(中国大约是七、八十名),其中不少力量在和“鸡毛蒜皮”打交道。美国还拥有70多万名专职律师,相当多的都是为民事诉讼忙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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