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所得税税率
税务居民*–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年度 | ||
应税收入 ($) | 应缴税额**($) | 超出部分税率 |
18,200 | 无 | 19 |
37,000 | 3,572 | 32.5 |
90,000 | 20,797 | 37 |
180,000 | 54,097 | 45 |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年度,绝大多数税务居民需要缴纳2%的医疗保险税。没有私人医疗保险的高收入纳税人需要额外缴纳最高1.5%的医疗保险附加税(参见下表的税率和起征点)
非税务居民*–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年度 | ||
应税收入($) | 应缴税额**($) | %超出部分税率 |
0 | 无 | 32.5 |
90,000 | 29,250 | 37 |
180,000 | 62,550 | 45 |
*年末非工作收入高于$416澳元的18岁以下儿童使用特别税率
**此税额不包括医疗保险税和医疗保险附加税,也不包含任何可用的税收抵免
医疗保险附加税(个人)-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年度 | |
附加税应税收入($) | 附加税率(%) |
90,000 或以下 | 0.00 |
90,001 – 105,000 | 1.00 |
105,001 – 140,000 | 1.25 |
140,000以上 | 1.50 |
医疗保险附加税(家庭) -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年度 | |
附加税应税收入($) | 附加税率(%) |
180,000 或以下 | 0.00 |
180,001 – 210,000 | 1.00 |
210,001 – 280,000 | 1.25 |
280,000以上 | 1.50 |
^附加税应税收入包括以下事项,应税收入,应上报的员工福利额,应上报的退休金供款以及净投资损失。
#家庭在第一名子女之后每增多一名受抚养子女,家庭所得税起征点升高1,500澳元。
2私人医疗保险退税
保险费于2018年4月1日到2019年3月31日之间支付* | |||
个人 | |||
附加税应税收入^ ($) | 退税(%) | ||
65岁以下 | 65岁至69岁 | 70岁以上 | |
90,000及以下 | 25.415 | 29.651 | 33.887 |
90,001 – 105,000 | 16.943 | 21.180 | 25.415 |
105,001 – 140,000 | 8.471 | 12.707 | 16.943 |
140,000以上 | 0 | 0 | 0 |
保险费在2018年4月1日到2019年3月31日之间支付* | |||
家庭 | |||
附加税应税收入#^ ($) | 退税 (%) | ||
65岁以下 | 65至69岁 | 70岁以上 | |
180,000及以下 | 25.415 | 29.651 | 33.887 |
180,001 – 210,000 | 16.943 | 21.180 | 25.415 |
210,001 – 280,000 | 8.471 | 12.707 | 16.943 |
280,000以上 | 0 | 0 | 0 |
*退税百分比于每年4月1日做出调整。
^附加税应税收入于每个财年末6月30日计算,并且包括应税收入,应上报的员工福利额,应上报的退休金以及净投资损失。
#家庭在第一名子女之后每增多一名受抚养子女,家庭所得税起征点升高$1,500澳元。
3公司所得税税率
· 基本税率实体*— 27.5%
· 所有其他公司 – 30%
*在2018-19财政年,基本税率实体是指经营业务并且年收入累计小于5千万澳元的企业。请注意议会目前已经收到修改基本税率实体的提议,该提议建议取消经营业务测试,并以不超过80%的“基本税率实体被动收入”测试代替。
4利润转移税率 – 40%
5私营企业贷款(章节7A)
· 2018-19财年基准利率 – 5.2%
6退休金
· 遵从退休金(complying superannuation fund)税率(不包含非独立因素)- 15%
· 遵从退休金税率(包含非独立因素)- 45%
· 非遵从退休金税率 – 45%
· 高收入者可受优惠供款的额外应缴税额* – 15%
· 转移金额上限(可转入退休阶段的退休金免税收入的金额上限)- $1,600,000
退休金供款上限 –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年度 | |
退休金供款类型 | 供款上限** |
优惠(可免税) | $25,000 |
非优惠(不可免税) | $100,000^ |
*适用于以下个人:在收入年度中附加税应税合并收入(不包含应上报的退休金供款)以及优惠征税的退休金供款总共超过$250,000的个人。
**超出适用上限的供款金额可能需要缴纳额外税项或包含在个人应评税收入中,并按其边际税率征税。 在退休金释放的财政年度,个人可以选择高达85%的超额优惠供款。 此外,个人可以选择提取超额非优惠供款以及退休金相关收入。
^如果成员的退休金总余额(TSB)大于或等于上一财政年度6月30日的一般转移余额上限(2018 - 19年为160万澳元),则非优惠供款上限为零。 65岁以下的个人可以在三年内提供总额高达300,000澳元的非优惠捐款(称为“提前规则”)。 由于2017年7月1日起非优惠供款上限从180,000澳元的减少至100,000澳元,如果在2016-17收入年度触发提前规则,部分个人的上限数额可能会不同。
拖欠退休金罚款(SGC)
如果在2018-19财年期间,雇主未能缴纳9.5%的员工正常工时收入的供款(基数上限为每季度$54,030),那么雇主需要支付SGC
7管理投资信托(MITs)
· 用于基金付款的MIT预扣税率(信息交换国家的税务居民*)- 15%
· 用于基金付款的MIT预扣税率(非信息交换国家的税务居民*)- 30%
· 用于基金付款的“绿色能源商业建筑”MIT预扣税率(信息交换国家的税务居民*)- 10%
· 基于管理投资信托的非独立性收入税率 – 30%
*按照2017年税收管理条例第34条规定,信息交换国家是澳大利亚与其签订有效信息交换协议的国家。
^ 政府已经颁布新措施,鼓励MIT投资经济适用房。该项新安排从2017年7月1日或之后开始启用,可能导致在某些特定条件未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向信息交换国家的税务居民支付某些款项会使用30%的税率。截至2018年7月1日,这些措施尚未颁布。
8资本利得税 (CGT)
1985年9月19日以后购置的CGT资产的净资本收益计入应申报收入,并按照边际税率征税。
在澳大利亚东部标准时间(AEST)1999年9月21日上午11:45之后获得并持有CGT资产并在CGT事件发生前持有该资产超过十二个月的个人和受托人以及遵从退休金,可自动享有CGT折扣,其中受托人折扣为50%*,遵从退休金为33.33%。对于外国居民和临时居民个人而言,2012年5月8日下午7点30分(澳大利亚东部标准时间)之后产生的收益不能享有CGT折扣。在此时间之前累积的资本利得收益并且相关个人选择在2012年5月8日前按市场价出售资产的话,依旧可以获得CGT折扣。
*政府已经宣布,从2018年1月1日起,投资经济适用房的居民个人的CGT折扣将增加至60%。经济适用房必须通过注册的社区住房提供者进行管理,并且至少保存三年。截至2018年7月1日,该措施尚未颁布。
9折旧 - 厂房和建筑
折旧资产的折旧率通常取决于收购日期,纳税人是否是小型企业实体以及资产的有效寿命(由自我评估或税局局长决定)
有效使用年限 | 主要成本(%) | 递减价值(%)* |
2 | 50 | 100 |
3 | 33.3 | 66.67 |
4 | 25 | 50 |
5 | 20 | 40 |
10 | 10 | 20 |
15 | 6.67 | 13.33 |
20 | 5 | 10 |
30 | 3.3 | 6.67 |
40 | 2.5 | 5 |
*指定的递减价值通常适用于2006年5月10日或之后首次持有的资产
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 – 经营业务且总营业额低于1000万澳元(2018-19收入年度)的企业可以选择应用简化的资本补贴原则,包括2012年5月12日澳大利亚首都地区法定时间下午7点30分之后首次获得的资产中,汇总折旧资产和立即减免的折旧资产成本不超过2万澳元的,并且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首次使用或安装(基于拟议的将期限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的法案尚未颁布,)
在1992年2月27日或之后开始施工的建筑项目收入以及结构改进的建造成本可按照以下税率注销^。
符合条件的建筑和结构改进 | 年度减免(%) |
旅行者短期住宿 | 4.0 |
工业建筑 | 4.0 |
其它创收建筑 | 2.5 |
结构改进 | 2.5 |
^如果在1992年2月27日之前开始施工,符合条件的建筑物可以按照每年2.5%或4%的价格销账,具体取决于施工开始的日期
· 2018-19财年的机动车辆折旧限额 - $57,581
10研究与开发的税务激励政策
根据研究与开发(R&D)税务激励政策,通过符合条件的研发活动费用支出以及用于符合条件的研发活动折旧资产减值,企业实体可能获得符合条件的税收抵免。
· 可退还的研发税抵扣 – 通常仅适用于总营业额低于2000万澳元的企业实体。
· 不可退还的研发税抵扣。
公司可以按照优惠税率申请抵税,其中研发支出金额上限为1.5亿澳元(尚未颁布)。对于超过上限的支出,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税率申请抵税。
自2018年7月1日起,政府提议改变目前的研发制度,并以新的研发税抵扣金额取代,将颁布下列抵扣事项:
· 可退还的研发税抵扣 – 申报人的年度税率加上13.5个百分点(每年上限为400万澳元,临床试验研发除外)。
· 不可退还的研发税抵扣– 申报人当年的税率,加上:
o 研发强度(即研发支出占申报人当年总支出的百分比)为0%到2%之间时(包含),研发支出的4%可抵扣
o 研发强度在2%-5%之间时,研发支出的6.5%可抵扣;
o 研发强度在5%-10%之间时,研发支出的9%可抵扣;并且
o 研发强度超过10%时,研发支出的12.5%可抵扣。
11员工福利税
· 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年度员工福利税率–47%
员工福利税累计税额种类 | FBT总增加倍数 |
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 | |
第1类 – 享有GST进项税抵免 | 2.0802 |
第2类 – 不享有GST进项税抵免 | 1.8868 |
FBT关键分类 | 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 |
贷款福利的基准利率 | 5.20% |
停车费福利起征点 | $8.83 |
有保留记录的福利税起征点 | $8,552 |
汽车福利-法定计算公式 | 0.2* |
*用于澳大利亚东部时间下午7点30分签订的合同。在此日期之前签订的合同可能使用不同的税率。
12石油资源租赁税 (PRRT)
石油资源租赁税适用于所有陆上和海上的石油项目(帝汶海联合石油开发区除外)
· 石油资源租赁税率 – 40%
13薪金税和起征点
州/领地 | 税率(%) | 每年起征点($)1 |
新南威尔士州 | 5.45 | 850,000 |
首都领地 | 6.85 | 2,000,000 |
维多利亚州 | 4.85 / 2.4252 | 650,000 |
昆士兰州 | 4.75 | 1,100,0003 |
塔斯马尼亚州 | 6.1 / 4.04 | 1,250,000 |
南澳大利亚州 | 2.5 / 4.955 | 600,0006 |
西澳大利亚州 | 6.5 / 6.0 / 5.57 | 850,0008 |
北领地 | 5.5 | 1,500,0009 |
1.若公司属于集团的一部分并且/或者跨州支付工资,则上述起征点可能会降低
2.企业将至少85%的工资都支付给维州偏远地区员工,则可享有较低的2.425%的税率
3.在澳支付的工资超过110万澳元的部分,每4澳元起征点降低1澳元。年度应税薪金为550万澳元或以上的企业应按期全部应税薪金缴纳4.75%的薪金税。
4.年度应付薪金在125万澳元和200万澳元之间的享有较低的4%的税率。搬迁到塔州偏远地区的州际企业支付的部分工资可以享有豁免。
5.企业支付工资在60万到100万澳元之间的享有小型企业税率2.5%,然后支付工资在150万澳元以上则达到4.95%的一般税率。提议从2019年1月1日起,支付工资在150万澳元至170万澳元之间可享有较低税率。
6.提议从2019年1月1日起,应税工资在150万澳元以内的公司可免缴薪金税。
7.从2018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薪金税分层税率表。对于每年支付工资1亿澳元或以下的雇主,一般税率为5.5%。若应税工资在1亿澳元到15亿澳元之间 – 使用6%的边际税率,对于支付15亿澳元或以上应税工资的雇主 – 使用6.5%的边际税率。
8.对于年度应税薪金在850, 000澳元至750万澳元之间的雇主,此起征点逐渐降低。年度应税薪金为750万澳元或以上的企业将按其全部应税工资征收5.5%的工资税。
9.支付工资超过150万的部分,每4澳元,起征点降低1澳元。年度应税薪金在750万澳元或以上的企业将按其全部应纳税工资缴纳5.5%的工资税。
本税务摘要中阐述的事项和数据截至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