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土地增值和房产增值都要收费?

2016年09月21日 澳洲侨报


独立定价与监管仲裁庭(IPART)建议,市政费的计算不仅应该包括土地增值,也要把房产的增值计算在内。如果新州政府采纳了这样的建议,那新州的居民恐怕不得不支付更多的市政费了。


据报道,新州政府要求独立定价与监管仲裁庭(IPART)对市府的市政费收费系统进行审查。今年年初,该仲裁庭提供了一项建议草案。


在本周一举行的一个公开听证会上,独立定价与监管仲裁庭主席彼得Boxall称,拟议中市政费的收费方式,将可以带来市府财政收入的可持续性。


根据独立定价与监管仲裁庭的建议,新州各市府可以实行一种新的市政费系统,按照资产增值(CIV)──即独立房,公寓房的价值和其土地的综合价值来收费。


目前各市府只是针对土地的价值收取市政费。


澳洲房地产委员会(PCA)负责人简·菲茨杰拉德在听证会上反对这种收费方式。她认为,看起来独立定价与监管仲裁庭似乎是试图通过改变整个市政费系统来解决公寓房市政费的松散管理问题,但不管其它的管辖区怎么做,对我们来说,当前的市政费系统是合适的。


悉尼萨瑟兰市府的克雷格·海斯说,高密度的大都市城区正在寻找解决公寓房房主间不平等现象的方法。“目前有些住在顶层公寓房的人,支付的是与一居室相同的市政费“。


预计IPART将于12月向新州政府递交最终建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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