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期)
有人见到巴尼龙曾经在一个下午用这种办法捕到20条鱼。女人有时也会用鱼叉,并且经常在小划子上放一根鱼叉,以便去叉大鱼,或者钓到大雨之后,方便用鱼叉叉死它。但是一般来说,鱼叉这种工具是适用于男人的,男人从不用渔线钓鱼,事实上他们以为那样有失男人的身份。
如果暴风雨天气或者其他原因阻止他们去打鱼,那这些人可就惨了。他们经常找不到别的东西吃,只得捡一些偶尔黏在礁石上或者被冲到海滩上的贝壳类的东西吃,要不就抓些爬虫或小动物吃——这些东西也很难找到,再不就去沼泽地里挖蕨草根,去林子里捡那些没有一点香味,没有一点营养的浆果吃。实在饿得难受,他们就用一根带子把肚子紧紧勒住,就像我经常看见士兵们因为同样的原因所做的那样。
让我们假设他们成功地打到了鱼。妻子带着她的战利品回到岸上,丈夫从礁石带回来他的斩获,他们一起走到附近的一个岩洞,或者回到他们自己的窝棚。他们的窝棚,就是用几块树皮非常粗陋地拼凑而成,能够与之媲美的我想只有战场上士兵的临时帐篷了。
窝棚太低,人没法站着走进去,但是宽度和长度足以让几个人躺在里面。“如此庇护他自己的人生,他生就被赋予那些教育所惠泽的力量,以及那些文明进化的感知。”用那从船上带来的火把,他们在窝棚的门口点起一个火堆,准备做饭。
他们把鱼——就是它从水里捞出来的那个样子,扔到火上。稍微热了之后,他们把它拿起来,刮掉鳞片,再用牙齿把鱼皮剥掉,如果他们发现鱼皮已经熟了,就把它吃了。
现在,而不是在这以前,他们去除鱼的内脏。但如果是一条鲻鱼或者其他任何一种肠子旁边有肥嘟嘟的东西的鱼,他们就会很小心地把那些东西留下来,他们把那当作一种美味。把去掉内脏的鱼放在火上烤熟,烹饪工序就算结束了。
一只鸟,一只蜥蜴,一只老鼠,或者任何其他动物,他们都是这样烹饪的。羽毛或者兽毛他们会弄掉。(作者注:他们不论吃什么东西都是烤着吃。虽然他们有时会用蚝壳把水烧开以作特别之用,但是他们从没想到可以用这种方法去做菜,因为没有一种耐火的容器可以盛得下一条鱼或者一只鸟,最后还是我们告诉了他们这种办法。
两个土著人有一次从我们这里偷走了12磅大米。他们知道做米饭的方法,为了把米做熟,他们把米洒在火堆旁边的地上,地越烤越热,他们不断往米上面洒水。他们的聪明才智没什么回报,因为米和垃圾,沙子混在一起,就连他们这些人都没法吃,结果那些米全被糟蹋了。)
这就是一个印第安人的一般生活。但即便如此也有放松的时候——在成功的季节,也就是鱼很多的时候。饱暖思淫欲,他注意到了临近部落的一个美女,心里头打起了鬼主意;他瞅准一个机会,把她抓住,拖到外面去,满足了他自己的欲望。
战争的信号升起,她的爱人,她的父亲,她的兄弟,她的部落,集合起来,发誓要复仇。他把他的故事告诉了他的部落。部落的人们觉得这是稀松平常之事,同意助他一臂之力。战斗于是就开始了。
他们互相扔标枪,胳膊、腿被标枪刺穿了。最后,标枪扔完了,格斗也结束了,所有的暴力都用上了。他们抓着俘获的敌人,像狂吠的狗一般吼着,剑棒齐下,敌人的骨头都被他们敲碎了,他们狠狠地把奄奄一息的战俘扔到地上,心中尤有余恨未消。
我的观察告诉我,霍布斯关于自然的状态是战争的状态这一定义太准确了。然而,说到这些人开战的方式,有一点不应该被忽视:和其他的印第安人不同的是,他们从不在夜间交战,也不用打埋伏等出奇制胜的办法。他们狂热无畏的性格使他们只喜欢公平、开放的战斗。
但是,敌意也有稍事休息的时候。这时他们会走到一起,唱啊跳啊。我们发现,他们的歌都是很单调乏味的。歌曲倒是很多,韵律节奏也有些变化。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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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若曦_澳洲《联合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