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同学由于身体健康问题两年未上学,因此被移民局取消了学生签证。通过AAT上诉,信为成功帮助L学生撤销了移民局的决定,并且顺利入读澳洲国立大学,继续学业。
什么是AAT
行政上诉仲裁庭—AAT(Administrative Appeals Tribunal),其职能是根据澳洲政府的联邦法律对行政决定进行独立审查。
我们最常见的签证类上诉是在AAT的移民和难民分部—MRD(Migration & Refugee Division)审理。
就签证而言,面临拒签和被取消的原因可能各有不同,如自身材料问题,签证官政策条款使用不当,甚至是签证官主观判断原因导致。一旦面临拒签或签证被取消,不仅可能影响到今后申请签证,还可能面临3年不能入境等限制。
基于澳洲的法律体系,即使是移民局做出的决定也并不一定是最终决定。签证遇到问题,最好的解决方式是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确定是否可以通过上诉推翻移民局的决定。AAT的申诉时效以移民局发送的Decision Record为准,一般而言,澳洲境内的签证被拒需要在21天内递交上诉申请,签证取消需要在7天内递交上诉。
信为案例
01 | 案例背景介绍
L同学2015年7月首次入境就读于澳洲国立大学,2016年第二学期开始由于健康问题回国进行治疗,并停止上课。2017年3月学校认为L同学不满足课程进度(Unsatisfactory course progress),并通知移民局,于3月31号取消了他的CoE。随后L同学向ANU上诉成功,恢复了CoE。但后2017由于多次的回国治疗导致无法正常开展课程,整个2017年L同学都没有读书。2018年2月,移民局认为L同学没有遵守学生签证8202条款(学生签证持有者没有在注册课程中保持全日制学习。出勤率没有达到80%以上,或学习成绩没有达到学校满意的程度),向L同学发送了Notice of Intention to Consider Cancellation(NOICC),即准备取消签证通知,并要求在28天内给予回复。
但由于L同学的邮箱的账号异常,忽略了NOICC,错过了进行解释的机会。移民局在没有收到回复后,于2018年4月18日取消了L的学生签证。
信为Tips
当签证持有人收到NOICC(准备取消签证通知),此时是阻止签证取消的最后一道屏障,也是移民局在做出下一步决定前给予签证持有人唯一一次的解释机会。如果此时寻求专业人士帮助,给予合理理解,会很大程度上避免签证被取消,避免后续AAT上诉甚至法庭上诉(Judicial Review)的麻烦。因此,信为在此提醒大家,收到NOICC时一定要重视。地址或邮件更换时,也要及时通知移民局,避免收不到的情况发生。
当然,如果像L同学一样错过了NOICC的解释或解释并未被采纳,此时将收到签证取消通知,但这并非无路可走。澳洲是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一切按照法律条文办事。在这份通知中,将明确注明是否有上诉权,以及申请上诉的期限。针对有上诉权的签证,需要尽快弄清楚拒签或签证取消的原因,找专业人士寻求对策,可通过上诉的手段进行挽回。
在信为留学移民每年接手的上诉案例中,学生签证、配偶签证、雇主担保签证及商业移民签证均数不胜数,且有着极高的上诉成功率。
02 | AAT上诉申请
L同学的签证取消通知中注明有AAT上诉权,并需要在7天内做出是否上诉的决定。
L同学申请了AAT,在1年多的等待后,收到了庭审通知并向信为进行紧急求助。信为移民诉讼助理Koko第一时间发现,L同学在2018年签证被取消后依旧呆在澳洲但并不持有任何有效签证。这意味着,自18年4月被取消签证以来L同学一直以“黑民”的身份呆在澳洲。因此,马上为其申请了Bridging Visa E(过桥签证)和Study Rights(学期权利),保证其合法停留在澳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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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AAT官网数据,目前签证类上诉的审理等待时间平均为18-24个月。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澳洲境内的申请人必须持有合法的过桥签证在境内逗留等候,避免造成“黑民”的不良记录。
03 | 信为解释方案
通过与学生的接触并核实相关信息后,信为的资深移民团队通过多年经验判断和对法律的深入理解,帮助L同学向仲裁庭做出如下解释:
首先,详细解释了L同学由于个人健康问题,需要回国进行治疗,由此导致无法完成正常学习计划,并非人为可控因素;同时L学生也及时向学校进行了解释,国立大学也表示同意保留其学位,证明学校认为L同学是一名有价值的学生。
其次,信为移民诉讼助理Koko协助L同学搜集了其Genuine Student(真实学生)的证据。由于L同学没有任何渠道可以得知在签证取消后需要重新申请过桥签证及学习权利,导致其一直在努力尝试入学并学习,但却由于签证问题无法成功。
再次,签证取消案件需要考虑“the degree of hardship that may be caused to the student and student’s family members”,即需要衡量签证取消后对于L同学及其家人的影响。根据这点信为向AAT仲裁员阐述了来澳洲就读本科的L同学,高考成绩在3年之后已经过期,如果回国,将得不到等同的教育机会,这对学生和家庭都将是沉重的打击。
最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接受了L同学的申请,给他重新出具了OFFER及CoE,允许他读书。信为认为这是说服签证官L同学是真实学生最有力的证据,果然,这一点成了本案一锤定音的关键。
在AAT庭审前,信为提供了详细及清晰的Written Submission(书面说明文件),向仲裁员提前解释清楚了学生的情况,案子应该胜诉的依据,以及相关的证据。
信为法务专家小组还为该同学举行了模拟聆讯(Mock Hearing),将可能问到的问题一一列出,以免该同学上庭时出现心慌意乱、答非所问的情形。由于准备充分,L同学清晰的回复为仲裁员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因此,在庭审5天后信为就收到了好消息,成功帮助L学生撤销了移民局对于其取消学生签证的决定。目前L学生已经成功入学澳洲国立大学并继续学业。
后续故事
由于L同学被取消的签证2019年已经过期,所以他的签证无法直接恢复如初,而需要重新申请,且无法递交线上申请。信为的团队处理取消案件有丰富的经验,提前就准备好了续签材料,并第一时间向移民局提交了纸签的许可(非线上申请学生签证需要许可),并且由于签证审理时间比较久,信为跟进了L同学的过桥签证E的学习权利,并迅速拿到批准,这样L同学就可以继续读完2020年的第一个学期,没有因签证审理缓慢导致必须延期课程。
补充阅读
AAT审理原则
AAT审理以事实为依据(Merits Review),与签证官在相同的法律框架下进行独立审理。AAT邀请申请人参加听证或书面补充材料,仲裁员根据材料做出决定。如果存在自由裁量范围,则需作出对申请人有利的决定。
AAT审理主要有以下几种决定:
Affirm(确认):AAT认为移民局拒签或取消签证的决定是正确的,维持原判。
Vary(更改):更改移民局的决定。
Set Aside(推翻并重新裁决):推翻移民局的决定,根据移民法做出新的决定,一般适用于签证被取消的案例。
Remit(发回重审):把案子转回给移民局,签证官会根据AAT提出的法律规定,重新进行审理,一般适用于拒签案例。
信为提示
签证如果遇到问题,最有用的办法就是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和建议。移民法是澳洲法律体系中最为复杂的部分之一,病急乱投医或自行判断都将导致严重后果。信为留学移民咨询集团是澳洲顶尖的移民咨询及服务公司,团队包括注册移民代理、律师、以及澳洲法律委员会授权移民法专家律师(Accredited Specialist in Immigration Law)组成,不仅精通各类移民申请,并且擅长AAT上诉及法庭上诉(Judicial Review),有着首屈一指的申请成功率和业界最高的专业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