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G20峰会期间发布了一份税收报告。该报告披露了不少关于国际税收发展和CRS落实信息交换的进展情况。
报告显示,全球税收的透明度在进一步增强中。截至2017年7月,近2000个信息自动交换的双边关系已经被激活了。目前,信息交换的努力已初见成效:大约50万自然人披露了离岸资产,征收到了额外税收收入大约850亿欧元。这相当于全球第二大农产品出口国荷兰2016年全年的农产品出口额!
报告还显示,目前101个辖区已经承诺落实税收问题的金融账户自动交换的自动信息交换标准(CRS);第一组的50个国家在2017年开始交换,其他的51个国家从2018年开始交换信息。101个辖区中80%已经落实了完整的金融机构信息征集和报告的法律框架,101个辖区之外的17个辖区则改进了他们的信息交换标准,为CRS的顺利实施创造了法律基础和政策条件。
从报告可以看出,国际社会已经采取了大刀阔斧的措施加强税收信息的透明化。作为经合组织的一员,7月1日起,中国内地金融机构开始对客户展开尽职调查,揭开了“中国版的CRS”的大幕,而2018年9月还将与CRS参与国进行首次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时间如此紧迫,广大拥有海外账户或通过持有海外壳公司进行投资理财等行为的中国高净值人士不能掉以轻心,应尽早做好资产配置
1、CRS是什么?
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即“共同申报准则”。2014年经合组织(OECD)发布了《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标准》,旨在打击跨境逃税,标准中即包含“共同申报准则”(CRS)。
举例来说,中国和新加坡采纳“共同申报准则”(CRS)之后,某中国税收居民在新加坡金融机构拥有账户,则该居民的个人信息以及账户收入所得会被新加坡金融机构收集并上报新加坡相关政府部门,并与中国相关政府部分进行信息交换,这种交换每年进行一次。理论上讲,中国税务部门将掌握中国税收居民海外资产的收入状况。
✓ 存款账户
✓ 托管账户
✓ 现金值保险合约
✓ 年金合约
✓ 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权权益
根据“标准”开展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首先由一国(地区)金融机构通过尽职调查程序识别另一国(地区)税收居民个人和企业在该机构开立的账户,按年向金融机构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报送上述账户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账号、余额、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资产的收入等信息,再由该国(地区)税务主管当局与账户持有人的居民国税务主管当局开展信息交换,最终实现各国(地区)对跨境税源的有效监管。
2017年1月1日 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开始按照标准履行尽职调查程序。
2017年12月31日前 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600万)的尽职调查。
2018年12月31日前 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2018年9月 中国进行首次对外交换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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