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真相:台湾作为中国的一部分,无权参加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加入的世卫组织。中国台湾和世卫组织之间的技术合作渠道始终畅通。
◆世卫组织是由主权国家组成的联合国专门机构,只有联合国成员才有资格加入,台湾作为中国一部分无权加入。
◆中国加入《国际卫生条例》时声明,《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境,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根据中国政府同世卫组织达成的共识,中国台湾地区设立了世卫组织《国际卫生条例》联络点,拥有登录世卫组织事件信息网站的账号,可及时获取世卫组织发布的全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中国台湾地区与世卫组织的技术合作不存在障碍。从2019年初到2020年5月初,16批24人次台湾地区专家参加世卫组织举办的技术会议。
◆疫情发生后,中国国家卫健委及时主动向台湾地区通报疫情信息。截至5月6日,大陆方面向台湾方面通报疫情信息148次。1月中旬,大陆方面安排台湾专家到武汉实地考察,了解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人诊治和疫情处置情况。
谎言13:台湾早在2019年12月31日就向世卫组织发出关于新冠肺炎人传人的警告,但未获得重视。
事实真相:中国台湾地区并未向世卫组织发出警告,而是在武汉卫健委发出疫情通报后向世卫组织寻求更多信息。
◆武汉市2019年12月31日对外发布不明原因肺炎疫情情况通报后,台卫生部门向国家卫健委发函了解武汉卫健委发布的信息,国家卫健委通过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联系窗口及时予以了书面回复。同日,台卫生部门向世卫组织发送所谓“预警”邮件。该邮件未提及“人传人”,主要是向世卫组织了解情况。事实很清楚,大陆方面首先公布信息,台卫生部门再进行转述,不存在所谓台湾首先向世卫组织报告的情况。
◆世卫组织多次澄清,中国台湾地区没有向其“示警”,只是提出希望了解更多信息。早在台湾发送邮件之前,世卫组织就已收到多个其他方面提出的疫情信息通报请求。4月20日,世卫组织在新闻发布会上再次就此明确澄清。中国台湾地区直到1月21日才确诊首例新冠肺炎病例。在此之前,台湾方面不掌握疫情的临床病例信息,更不可能所谓“得出人传人的结论”。
(来源:外交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