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为之前那篇关于podcast的文章找曾写过的相关笔记时,偶然翻出这一篇,是在roadhouse工作时期写下的。和其他躺在电脑里没有被发出来的库存不同,它们都还带着个人化的日记感,常常需要敲敲打打修补一番,而这一篇几乎不用动什么,至少读着还算舒顺,更奇怪的是我几乎不记得写过它。可读到最后发现,这一篇也并非没有遗憾……
20181020 丹尼斯
太阳挺大,想来也再找不到人和我同行,又独自一人走去海边悬崖。出发时已经下午三点半,虽然现在日落时间比从前晚了,但走到海边、海边发呆一会儿再回来差不多也要到太阳落山的时候了。这一趟走去只是为了消化一下肚里过多的午饭而已,走完12公里,可以心安理得的再吃一顿饱饱的晚饭。同一片悬崖脚下的蓝绿海面已经看了那么多次,早已没有第一次看到时的惊喜。
走了不知多长时间——我尽量不去看表或者看GPS上还剩多少距离,现在走这12公里来回已经不再像头一次时漫长吃力——迎面走来一个人。虽然这条小路是唯一能够步行到有风景处的步道,但我从没在路上看到过任何人,无论是来、回,还是在尽头的悬崖。 这人尽管身材高大但看得出是上了年纪的老先生,能走这12公里也真不容易。
一看到我,他就问“还有多远才能到海边?我走了好久还没一点儿海的影子,就折回来了。” 我掏出手机看了地图,还有2.3公里。他说自己好长时间没走过这么长路了,不知自己走不走得下来。不过在碰着我之前他也才折返回来走了5分钟而已,现在再掉头继续往海边走也不晚。我给他看了我手机上大海的照片,他问我是打算走到海边吗,我说是的,他说“那我和你一起走,我需要一些精神支持走下去。”
在Roadhouse遇到的每一个人,第一个问题无一例外都是“你从哪儿来要上哪儿去?” 他是pilot,并不是飞行员那个pilot。在澳洲,大型运输车辆行驶在公路上,前面都要有个小型车辆开道,并且通过无线电告知路上的其他车后面这个大车即将来到。有时道路或桥梁窄到只能允许这一辆大货车通过,那么其他车辆听到无线电传来的讯息都要腾出路给它。驾驶前面那辆开道车的人就叫pilot。他告诉我,澳洲法律规定卡车宽度超过3米需要配备1名pilot,超4米需要2名,超5米得有3名。“这规定有点ridiculous,其实根本不需要那么多”。澳洲对于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等方面的规定要求高得有点儿奢侈,这里像是人力物力都绰绰有余的地方,they can afford to be "fussy".
老先生看起来完全不像pilot。Pilot和卡车司机一样以长途驾驶为生,虽然“蓬头垢面”的程度比后者略好一些,但这位老先生穿格子衬衫米色长裤,棒球帽檐下一副圆圆的框架眼镜,十分像出来度假的 grey nomad(澳洲的离退休老年人开着房车出来浪,公路旅行一点儿不稀奇,头发灰白的他们被称为“grey nomad”).
他家住昆士兰州,离这儿得有三四千公里。这一次是他做pilot跑得离家最远的一次。这把年纪还做这种辛苦的工作,似乎混得并不太好?问到我来自哪里,他说他没有去过中国。我当然不吃惊,这再正常不过。在店里遇到过的卡车司机类型的顾客太多了,非常土澳的澳洲人。浓重的本地口音,没怎么出国旅行过,更不可能去过中国。但他继续说道“我最接近中国的一次大概就是去蒙古国的时候。”
“蒙古国”这个词我都记不起上一次是在哪儿听到的了,那并不是一个常见的度假目的地。会去到那里的人,应该是真正的旅行者,而不是 holiday maker.
我对他作为一个卡车开道员的固有印象,很快就被他后面所说的一切推翻。事实上在接下来和他步行的九公里中,我都快忘了他是作为一个pilot跑活儿跑到这儿的。因为他全程都表现得像个博物学家,同时又是环游过世界的老牌旅行者。
他那次行程中包含蒙古国的那次旅行,全程都是骑摩托车走下来的。从英国出发,在当地买下一辆摩托车,穿欧洲,到中亚、东亚、西亚。旅行结束卖掉摩托。
我现在在roadhouse工作,也常常会看到长途骑行的motorcyclists或者cyclists,对他们在漫长无人公路上的生存状态非常好奇。我想象着把长途旅行所需的一切都凝缩在小小的vehicle上,并且整个人都曝露在自然环境之下,没有车厢的遮蔽,第一反应就是不方便,更不会舒适。而且和巨型卡车一起行驶在公路上,假如再是风雨交加的状态,安全都堪忧。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自找苦吃”?而且在澳洲我见到过的motorcyclists几乎一水儿的中老年人。
“So what's so good about traveling via motorbike?”
“I guess it's the people you meet along the way. 而且作为一个solo traveler,你会更多和当地人交往而不局限在同行的朋友圈子里。虽然我也会阅读旅行指南(如Lonely Planet),但一路上遇到感兴趣的事物,都可以直接从当地人那儿获取信息。他们会告诉我关于那儿一草一木一街一巷的一切。”
虽然有时必须报团才能去到特定的地方——比如在阿拉斯加出海观鲸——但他大部分时候都这样野路子旅行。
在美加交界的地方他买了辆皮卡车,开到加拿大荒无人烟的地方。加拿大太冷,骑摩托车不再可行。就这样行驶探索,过了几个星期。
就像我见过的所有资深旅行家一样,他能够准确的说出去到每一个国家的年份。我:“你刚才讲的旅行都发生在最近一二十年,所以你是从那时才开始到处旅行的吗?”
“哦不不不,年轻的时候我就已经到处跑了。”80年代,他和当时的女朋友以及一行年轻人一起去南美洲,旅行了整整7个月。花费一两万澳元,在那时相当于差不多半年薪水。听上去开销不菲,但因为人多,但平均一周才不到一百澳元。(注:这里的数字我不确定我听得是否准确)“我很幸运去得早,在那些地方后来变得商业化、同一化之前去看了那些diverse的国家文化,看到了他们本来的样子。”
他去泰国和其他东南亚国家的时候也是早在八九十年代。虽然那时已经有了面向游客的住宿,但根本没有现在的跨国酒店种种。他们居住的小木屋(hut),条件非常基本,只有四壁和一张床。其中很多没法儿洗澡,人们就跳到不远处的湖里,水很清淳。
也许因为我来自中国,游历世界这种想法似乎是近年才被人们广泛追捧。所以当我想到他这样一个当下看起来普普通通的self-employed的老头儿,也并没有以“world traveller”的身份立名著书,参加谈话节目,没有人来给他的行为赋予各种形容词的描述。——却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以如此酷的方式慢慢穿行了那么多国家。
当他列举那些国家的名字的时候,我感到一种thrill,是一种奇怪的逻辑。一个普通人,活到七十岁都没有多少人认识的人,也可以这样精彩的过这一生,和广大的世界建立关系。是一种liberating的感觉。我也可以做这样一个普通人嘛,这看起来并不难。
等下,“过这一生”这么说好像又是落入一种过分诗意的俗套了。他这“一生”里,并不是由旅行所充满。事实上绝大部分时间他过的仍然是上班下班赚钱度日的生活。只是也许是在澳大利亚这样一个国家,工作一段时间、take a break 去旅行(而且是长长的旅行),这样的事情毫不鲜见。我所在的roadhouse,虽然只是漫长公路上的一个孤点,向东500公里到达第一个城镇,向西则需要700公里——但每日客人不绝,他们每个人都在进行着至少一两千公里的roadtrip。无论是不是国家假日,日日如此,川流不息。
也许是因为澳洲人们普遍收入水平足够高?但在国内,比这些浪来浪去的澳洲人赚得多的人不在少数,可他们赚钱赚得停不下来。“世界”是他们一个头等舱就能飞到的地方,他们可以为这些旅程倾注金钱,但却无法倾注时间。短暂一瞥,只留下浮浅的所见。
他在2009年的那次欧亚之旅,后来每当和别人说起的时候,对方第一反应总会说“你为什么要去那些危险的地方?”他说自己一路体验下来,完全没有感到任何一个地方是危险的“那些国家‘危险’的形象只是来自新闻报道中的小概率事件”。“当然,在路上你会遇到一些麻烦事儿,但没有一个让我觉得是威胁人身安全的。况且在哪儿旅行能完全一帆风顺呢?”
听着他讲,我想到前几天Shane(我在roadhouse的经理)说“当别人问我,你去了世界上这么多国家最喜欢的是哪一个?我回答说是中国。他们的表情都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因为他们对中国的印象都是被新闻报道描绘出的危险、非正常的。但当我真正到了那里,用我自己的亲眼去看,那儿人们像任何一个地方的人一样在过着生活。我们去到很偏僻的小山村,村里的人们很快乐很友好,大国经济与军事看起来和他们毫无关系。”
老先生讲到关于途中遇到的麻烦,倒还真有一次让他“锒铛入狱”. 在俄罗斯因为等待一个“斯坦”国的签证而比预期多停留了2周。因为入境俄罗斯时车辆都要登记将停留在境内的时长,相当于摩托车要有摩托车自己的签证。出境时他因为车辆签证过期而被抓起来。他试图跟官员解释:是因为那个斯坦国给他的签证写错了日期,晚了1个月,所以他才不得不在俄罗斯境内多停留了几周。他们给他找来一个翻译,是位在学校教英语的女老师。这位女士虽然教英语,但却从来没跟活的 native speaker 说过话。第一次有这样的机会跟活人讲英语,她很兴奋,滔滔不绝。“不过她的英语确实出奇的好,口音和流畅程度都不像是从未跟native speaker练习过的样子。Anyway,绕了这么远,我讲这个故事其实就是因为,你刚刚说你在从未离开中国的时候自学英语就已经达到了现在这样的水平,让我想起了那个俄罗斯女士。”
老先生讲话让人感到是受过教育的,对于“学习”这件事有充足的经验。并且一路上他对脚下身边的一切植物、气象都能道出一二。
一路上在他的指点之下,我从前走了N次但只是当做一望无际的boring bushes,看上去只是色调微微变化的不断重复,原来充满了各种不同种的植物。它们的生长形态都蕴藏了丰富的关于这片生态的信息。比如在lichen(地衣)覆盖下的车辙可能已经有好几年历史,因为lichen只能在非常稳定的环境下形成——尽管它们看起来清晰可见如同昨日留下。地下杂草的根部有绿色是新近冒出来的,说明近期下过雨。“它们抓住一切机会往起蹿。你别看它们细细软软的,其实它们有个名字叫‘矛草’。它们会‘想办法’钻入比如说羊的毛,甚至钻到皮肤里。就为了尽可能的被携带,传种繁衍。但受到矛草侵入的羊毛价值会因此大打折扣。”
老爷子虽然上了年纪,眼睛却极尖,从他一米八九的身高看下去竟然能一俯身下去就摘起极微小的花朵。需要凑近到几厘米的距离才能看到那不是一个小点,而是分出几个微型的瓣。
“在我们现在眼力所及的范围内,至少有三四十种植物” 。而这六公里的路程,我从前走了那么多次却只是看到颜色单调的bush,从第一次走时拍了几张照片后就再没有多看的必要。只是双腿机械地向前迈,眼睛只看脚下的大小碎石别崴了脚,甚至觉得完全没有抬眼看周围的必要。心想“不过是为了看到大海的必经之路。If not so, ”
……
是的,当时就写到这里戛然而止了,if not so后面还是个逗号。我自己刚刚读着都觉得挺遗憾,这也是为什么我每次即使又累又困也总要把奇妙际遇写下来当作first priority。深知记忆不可靠,并且只要一搁置就可能像这一次,是一年零六个月。
大概当时写到这儿,我困得眼皮打架实在撑不下去,就把未写的内容仓促而简短地记录了一下。下面有少量不连贯的碎片,不如你自己把它们串联起来吧,任你意地把gap填上。
他对我说,“你看,你现在已经开始问‘为什么’了。为什么它们长在这里而不是那里?为什么它们长成这样的形态?”
“因为我对landscape中这些事物的敏感,我走到哪里看风景都觉得非常有意思。人家说Nullarbor平原多无聊阿,我都从来不觉得。因为这里的生态中有很多独特的地方,并且因为人迹罕至,很有研究价值。我也不当自己是个专家,只是对这些东西很感兴趣。”
太多了,一路上他俯身去观察低矮的草木;拾起路面上一块再平常不过的碎石,本能一样用舌头舔去上面的灰尘露出有着斑斓纹路的横截面;揪下 salt (bitter salt) bush 的叶子也给我一片,让我咀嚼尝其中的咸味苦味 ……
他25岁才开始读大学,之前做过各种工作。
面试一份测绘员的工作时,他不仅有相关经验,还有其他多种工作经验。他对自己有如此丰富领域的经验是挺自豪的,没想到面试他的人觉得他没有稳定性。于是他撒谎说想在这里工作是因为女朋友在这里,他想安定下来。面试官听了把胳膊一叉,心满意足地往椅背上一靠。“我说的正是他想听到的。”
大学后他为政府工作,做的是分析卫星采集的地面图像。尤其从前卫星捕捉图像的清晰度远不及当前,有出色的分析能力的是必须的。
后面还有两个空白的points开头,可惜没有留下任何只言片语给我一些提示好让我回想起。有些遗憾。
至少在这一天 丹尼斯没留下什么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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