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行动失误致使多名人质死亡?!轰动全球的悉尼咖啡馆挟持人质事件最新调查

2016年07月21日 澳洲新闻


2014年12月15日,悉尼发生了轰动全球的挟持人质事件,相信很多人还记忆犹新。


大家可以回顾一下:


在一次次的调查和庭审中,不断曝出背后内幕,警方处理方式屡次被指责欠妥。


【近日报道】悉尼人质劫持最新报告:警方子弹碎片7次击中人质Katrina Dawson致其死亡


之后,指挥官又爆出“警方无线电台装置失灵”的惊人内幕:

当劫持犯枪手Man Haron Monis挟持人质Tori Johnson时,警方应根据指示迅速强攻Lindt咖啡馆,而令人吃惊的是,在这关键时刻警方无线电台装置竟然失灵!

当狙击手报告上级发现Johnson已经被枪杀,紧急作战小组(Tactical Operations Unit)指挥官试图启动紧急行动作战模式。指挥官Tango Charlie呼叫电台申请下一步行动,但却没有任何回应,几秒后他试图再次呼叫却被身边的副手叫住,副手担心这次仍然不能成功耽误时间,于是主动打电话联系,因为时间紧张必须立即做出决定。

2014年12月16日上午2点13分,警察正式冲入咖啡厅,围攻17小时后才顺利击毙 Monis,38岁的女大律师Katrina Dawson也因被警方的流弹碎片击中七处重伤身亡。

Monis在上午2点03分开了第一枪,当时有6名人质成功逃脱,2点09分Monis开了第二枪。

这位前紧急作战小组指挥官表示当时一直用无线电和电话向上级申请,但是一直收不到回应,而在之前从未出现过失灵的情况。


狙击手视野有限 不能合法开枪

警方公布了特殊图像来显示狙击手视野与分布。


绿色线为西太平洋银行狙击手视野

蓝色线为澳储备银行狙击手视野

红色线为第7频道狙击手视野

负责刑审人员得知三名警察狙击手队驻扎马丁广场附近。


一个在第7频道大厦:


第7频道狙击手视野


一个在西太平洋银行建筑里:


西太平洋银行狙击手视野


另一个在澳洲储备银行(RBA)的前厅:


澳储备银行狙击手视野


狙击手占据了有利位置可以清晰的看到瑞士莲咖啡馆, 不过对咖啡馆的里面仅仅只有几米可见。


澳储备银行狙击手视野


另据透露,咖啡馆窗户上的装饰阻碍了在澳洲储备银行狙击手的视野,另外一名驻扎在第7频道编辑部的狙击手视野也受到部分影响。


第7频道狙击手视野


不过在西太平洋大厦一楼的狙击手有着最清晰视野,该名狙击手可以清晰的看到咖啡馆正门里面的情况以及4面面对马丁广场的窗户。


西太平洋银行狙击手视野


西太平洋银行办公室


但在审讯团得知狙击手成功射击Monis “可能性几乎为0”,因为他们之间隔着2层玻璃。

其中西太平洋银行狙击手,代号塞拉利昂3-3,告诉刑审团他只有一点把握在那些情况下达到一击即中。“隔着两层玻璃意味着一旦子弹射偏则会对里面的人质造成危险,这些因素大大的降低了我们的信心”。

“不过一旦危机人质生命的情况发生,我们将尝试采取行动,这总比什么都不做的好。”


在17小时的围攻中狙击手只有10分钟可以清晰的看到Monis并进行射击。但他们在那个阶段,他们不能合法射击武器。

代号塞拉利昂3-1位于西太平洋大厦的狙击手,告诉审讯团他在晚上约7:35分时首次发现Monis出现面对马丁广场的第四窗口,并对战术指挥官进行瞄准报告。他表示“如果当时Monis对人质造成直接威胁而我又满足条件,那么我们会采取紧急行动进行射击。”

不过,老兵狙击手觉得他的队伍不能名正言顺地开火,因为当时人质并没有直接风险,除了心理极为害怕却并没有受到伤害。


可悲的是,当咖啡厅经理托里约翰逊把手放在头上下跪时,狙击手只能看到他脸部部分视图而完全看不到Monis。

只有塞拉利昂3-1和3-3报告说,他们短时间内看到枪口有闪光,然后托里·约翰逊就向前摔倒。

这才促使警察冲进咖啡厅对Monis进行射杀。


警方等待人质被杀后才冲进现场

由于担心枪手携带背包炸弹,在有人死亡前,负责劫持事件的前线指挥官不下令机动部队冲进咖啡厅。

一位不具名的高级警官承认由于此次行动失误导致不必要的伤亡,对人质Tori Johnson、Katrina Dawson以及枪手 Man Haron Monis的死接受批评,震惊整个法庭的人。

这位警官说道:“我必须要承认他们三个是因我而死,是我做了错误的决定,由于当时担心咖啡馆内藏有炸弹,情况太过危险,所以那一刻我没有及时做出命令,耽误了解救行动。”

这名匿名指挥官之前一直声称,如果人质“受到重伤或死亡的立即威胁”,警方会立即冲进咖啡厅。

但在验尸官Michael Barnes的质询下,该指挥官转换了立场。

Barnes问道:“由于存在炸弹风险,在有人死亡之前,你未准备进入吗?”

指挥官接受了该观点。

然而,晚些时候他指出,在人质“受到重伤或死亡的立即威胁”时,他“完全”可以命令警方进入咖啡厅。


周三,他指出,2014年12月16日凌晨2时13分,他派遣了13名战术突击队人员进入咖啡厅,他考虑过他们可能全部死亡。

周一,该指挥官告诉勘验处,“我闭上了双眼,准备迎接炸弹冲击波。”

该指挥官拒绝了任何关于他当时“不作为”的言论。

勘验得出一个细节,事发当晚,该指挥官问上司Mark Jenkins“(是因为)政治压力吗?”。

上司的回复是这样的:“恰恰相反,我担心枪手背包内的物品。”

协助勘验的法律顾问Jeremy Gormly指出:“该指挥官管理这次劫持事件是基于这样一个基础,即在有人死亡或受伤前,警方不准备进入。”

该指挥官回复道:“我不接受该观点。”

在枪手Man Haron Monis杀害了经理Tori Johnson后,警方在凌晨2时13分进入了咖啡厅。律师Katrina Dawson被跳飞的警方子弹碎片误伤致死。


该指挥官为人质和枪手的死亡担责,指出“由于我的决定,他们失去了生命,我不能改变这些。”

但他指出,如果有第二次机会,他也不会改变当晚所做的决定。

他说,勘验获得的信息具有“空白”,需要“稍作调整”。

他指出,劫持事件结束数小时后,他才知道枪手Monis当时要求把灯关闭,他当时也不知道Monis在凌晨2时06分强迫经理Johnson下跪并将双手举在头后。

他也不知道当时Johnson死亡之前,Monis开了第二枪。

本周二下午,这位挥官称这次反恐行动为“高风险的游戏”,而且拒绝为该选词道歉,Johnson的父母愤而离庭,向指挥官吼叫:“你完全是个耻辱。”


不久之后,他称枪手Monis“具有和其他人一样的权利。”

法律专家则认为,这位指挥官称莫尼斯有“相同权利”的字眼“不明智”,但澳洲的法律基本原则确实是对警方使用致命武力有所限制。

新州民权理事会主席布兰科斯(Stephen Blanks)指出:“如果某人正在实施犯罪,就像莫尼斯这样的严重犯罪,此人就是合法对应的对象。警方的合法应对是利用必要的武力令犯罪终止并逮捕罪犯。除非警方或其他人也受到了严重威胁,除了使用致命武力别无他法之外,否认警方无权杀死实施犯罪的人。”

新州州长贝尔德(Mike Baird)的发言人拒绝发表意见,并称“我们静待听证会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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